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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记者王春   

  

  本报记者潘妃。   

  

  如今,大家都很忙,见面聊天成为一种奢侈,可以说微信为亲朋好友搭建了一座了解彼此生活的桥梁。微信集语音、短信、支付、游戏等功能于一体。大家都用微信打车、购物,甚至借钱、谈生意。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往往作为证据提交。今年1-7月,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科技城法庭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88件,其中基于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的案件92件(其中仅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案件17件),占比31.94%。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被篡改或伪造,不一定被法院受理。那么,在微信的日常使用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踩雷呢?   

  

  王开了一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销售茶叶、枸杞等农副产品。2012年至2013年,邓女士向王老板购买了一些茶叶和茶具,价值2万余元。因为资金短缺,她和王老板商量了一段时间后才付款。为了客户资源,王老板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然后草草做了一张发货单让邓女士查看。经过核对,邓女士在名单上签了字。王还小心翼翼地开出了收据,告诉邓女士下次来付款时把收据拿走。   

  

  有些“心大”的老板王第二天就把这件事给忘了。2021年,王老板整理账目时,发现邓女士欠的款还没还。这些年,我一直没有联系邓女士。王老板想了2万多,钱不小,就通过很多朋友打听了邓女士的微信,联系了她。但多年后,邓女士坚持说她从未从王老板那里买过任何东西。无奈之下,王老板只能向桐庐法院起诉,要求邓女士支付欠款。   

  

  为了证明双方存在业务关系,王老板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庭审中,邓女士不认可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法官立即要求王老板出示微信聊天记录原件。这时,王的老板就犯了难,因为业务往来多,而且他有经常清理聊天记录的习惯。他手机里的原始记录已经清理完毕,无法提供。由于王老板无法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法院最终驳回了微信聊天记录。好在王老板提交证据时,提交了原始交易时的发货清单和收款收据,可以证明邓女士所欠金额,法院据此支持了王老板的申请。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在微信聊天的时候,要养成备份聊天记录的好习惯。如果手机更换或者存储空间不足,我们可以提前在电脑上备份聊天记录。同时可以酌情使用“腾讯电子签”功能。腾讯电子签小程序主要用于管理各种收据,签订租赁合同。在通过这个小程序签署电子合同时,签署过程和结果将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固定和保存,从而最大程度上消除了篡改的可能性,避免了证据的丢失,保证了证据的安全性。   

  

  看完王老板的案件,你心里有没有疑惑:微信聊天记录怎么被法院接受作为证据?李老板的做法值得学习。   

  

  李老板是一家针织厂的老板,与张老板有着长期的业务往来。为方便核对,双方每年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单据确认货款和收付款。一直以来,双方都有很好的理解。货物在这里交付,货款在那里支付。合作相当愉快。真不敢相信。合作多年,偏偏今年有矛盾。2021年,李老板结账后发现张老板还有20多万的货款,就直接通过微信向张老板要了。但张老板说只欠李老板67万,李老板不高兴,坚持要20多万。双方对微信都有自己的看法。由于账目出入较大,来不及谈,李老板只能向桐庐法院起诉。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李老板向法院提交了与张老板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没想到,庭审中,张某直接否认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怀疑微信聊天记录是假的、伪造的。李老板在法庭上拿出手机演示了双方的微信号、微通道头像和原微通道聊天记录,并播放了语音。当法官问张某微信账号是否归其所有时,张某只能点头承认。面对确凿的证据,张老板坦言,“我和李老板合作了这么久,希望能再和李老板核实一下,确认付款后一定会全额支付。”。最后张老板和李老板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货款。   

  

  通过李老板的案例,我们很容易发现,起诉时要提交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域等信息,从而判断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同时,我们要提交完整、不间断的微信聊天记录,不仅截取对我们有利的部分,还要将语音转换成文字,将视频保存在光盘等存储设备中。庭审中,根据法官要求,用户应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展示双方个人信息界面验证身份,展示聊天内容证明证据真实性,并开启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的展示。   

  

  003010明确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微博、邮件、电子支付记录均为电子证据。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原始载体包括移动电话、计算机或其他存储电子数据的电子设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需要提供使用终端设备、双方个人信息界面、完整聊天记录登录我们微信账号的流程演示。   

  

  电子数据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在打印出或截图手机后放心地“删除记录”。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比传统证据更具变化性。所以,如果要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要注意三点:一是必须提供原始载体;二是需要证明微信聊天的对方是案件的对方,即证明对方是微信号的用户;第三,保证原始载体上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删除不能随意,否则完整性会受到质疑,可能导致证据不被接受。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