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南方记者从杭州互联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对Aauto快手公司起诉直播现场控制软件服务商公司侵犯网络传播作品信息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该公司利用被诉侵权软件帮助Aauto快手主播虚假宣传其直播关注度、粉丝和评论,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Aauto快手公司损失100万元。
据Aauto快手介绍,公司提供的直播现场控制软件服务,可以集中控制大量手机,批量使用“Aauto快手”账号对指定的直播间进行点赞、送礼、评论和关注。使用该软件的主播可以人为操纵直播间的“粉丝”,从而制造虚假人气和人气。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危害公共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立即注销公司用于增加虚假人气的所有相关Aauto Quicker账户,并赔偿损失456万余元。
直播现场控制软件的服务商公司辩称,Aauto快手公司的资质存在瑕疵,无权在本案中提起诉讼。公司已主动删除涉案网站的争议信息,停止涉诉业务活动,并陆续向用户退款。不存在恶意侵权,Aauto faster无权注销相关账户。被指控的侵权软件并未给Aauto faster造成重大经济损失,Aauto faster指控的Aauto faster账号数量、直播和盈利情况均不属实。
法院认为,Aauto快手公司通过运营Aauto快手软件获取用户访问量、点赞量、评论量等数据,形成用户对Aauto快手软件和产品的使用时间和粘性,聚集用户流量,受益于流量变现等。所有这些都属于Aauto Facter的竞争优势,这种商业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此外,直播场控软件服务商公司利用被诉侵权软件帮助Aauto quipper主播虚假宣传其直播关注数、粉丝数、点赞数、评论次数,造成消费者明显被误导,对虚构数据和用户评价产生虚假认知,影响了Aauto quipper平台数据的真实性, 破坏了Aauto faster平台直播间的算法评测推荐系统和Aauto faster软件打造的真实、诚信的互动生态系统,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最终法院判决直播现场控制软件服务商的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法院指出,利用直播现场控制软件获取虚假流量的行为将面临法律的负面评价。禁止任何第三方通过刷粉、人气等流量欺诈手段为网络直播营销获取竞争优势提供便利,维护网络直播营销等直播活动的公平性,已成为网络直播行业公认的商业道德。
此外,直播现场管控软件已经从最初的批量培育虚拟账号不实名的操作,演变为在平台上批量获得真实账号授权后,集中使用线上直播刷单和刷单,不仅方便了直播流量的造假,也增加了平台治理的难度和成本,滋养了线上账号租赁和交易的黑灰色产业链,应依法加强。
撰稿:南方见习记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