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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电视中间插播广告的音乐,西瓜视频中间老是插播广告

  

  近日,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再次引起关注。历时近一年的“智能电视创业广告”民事公益诉讼终于有了结果。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向法院主张,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必须具备“一键关闭”功能,判决予以支持。当内置广告不再是未解的“顽疾”,电视行业良性竞争的时代也将到来。(12月21日,报纸)   

  

  不断关闭的创业广告让消费者不舒服,“一键关机”抚慰人心。一直以来,人们对智能电视创业广告的讨论和争论从未停止。原因是创业广告越来越长。很多消费者发现,逐渐拉长的开机时间已经成为电视厂商的利润增长点。广告时长十几秒,时长几分钟,不能跳过,不能快进,甚至不能关机。有这样问题的厂商不在少数,其中有海信、小米、创维、夏普、海尔、长虹、乐视。如今支持“一键关机”功能,终于给了快要疯掉的消费者一些安慰。   

  

  其实疯狂消费者的广告远不止智能电视创业广告,各种强制推送的广告也让人讨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广告无处不在,如软件广告、商业户外广告或电视频道广告等。例如,打开手机中的APP弹出的广告、电视剧两集之间插入的广告、乘坐电梯时播放的广告等等。这些广告多种多样,必须是强制性的。有些手机应用弹出的广告,几秒钟就显示跳过或关闭,但点击不准就会自动打开,甚至开始自动下载,没有任何帮助。这些流量和广告费自动进入运营商的口袋。消费者的权益呢?   

  

  在强制消费的运作模式下,消费者的选择权显得苍白无力。就像新闻报道说的,即使增加了“一键关闭”功能,也并不意味着电视开机广告不复存在,只是给了消费者选择关闭的权利。而且,还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原因。智能电视开机需要等待时间。所以,创业广告最初的原因是为了让用户避免感觉等待时间太长,这并不完全是出于利润的考虑。但除了广告,电视厂商也要在预热期间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通过提高技术水平来缩短预热时间,让消费者有更好的体验。同样,其他类似的广告也应该是一样的。   

  

  消费者要“一键关闭”,核心是自己的权益。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任何一个流量入口都意味着白花中的银子,但运营商却无法独善其身。可以有广告,但也要给消费者说“不”的权利。消费者也可以看广告,但运营商需要增加广告的互动性。当观看广告超过一定时间,消费者应该获得相应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