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教育
近日,沧州市教育局接到群众多份举报,反映沧州市外部分高中违规进行招生宣传,违规组织选择性考试,违规提前招生,通过打电话、建微信群、依托社会机构、发动老学生家长等方式向部分学生作出录取承诺。
这种行为无视上级政策,严重违反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要求,严重扰乱了我市高中正常的招生秩序和教育生态,给学生家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压力,引发了升学恐慌。
教育部关于招生的纪律明确规定,严禁违规竞争生源,“掐顶”招生、跨地区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成绩。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违规跨地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不得转学。严格纪律和责任追究,按照隶属关系,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并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或按有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省教育厅明确要求,任何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不得在当地招生部门规定的统一招生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所有提前录取都是非法的。对违规提前招生的学校,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为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防止上当受骗和遭受损失,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郑重声明如下:
1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市外公办高中不得在我市招生。
2.市外民办高中需向沧州市教育局申请在我市招生。审核通过后,他们将根据我市批准的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者进行招生。
3.我市市外高中录取学生名单需由学校所属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函告我市。录取名单超过核定招生指标的,我市不予办理学籍备案。
4.目前,省教育厅尚未发布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我市也未接受市外任何民办高中进行招生备案。我市市外高中的招生行为属于违规招生,该类学校与我市学生家长事先达成的一切协议和承诺均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学校、第三方机构和家长承担。
5.凡参与我市教育系统各类单位和人员违规招生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人承担。
提醒家长理性对待孩子的招生,避免因盲从和各种违规招生行为影响学生正常招生。省教育厅正式招生文件下发后,沧州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