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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过的抖音怎么删除,如何删除不要的抖音视频

  

  凌某某在手机通讯录中除自己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Tik Tok APP。   

  

  4.3.1版(以下简称Tik Tok APP)之后,大量“可能知道的人”被推荐。凌某某认为APP非法获取其个人信息,侵犯其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遂将APP运营方北京微播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觉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2020年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微播视觉公司未经凌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构成对其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凌某某:微播视界公司非法获取、知悉、保存和利用其隐私和个人信息,构成侵权   

  

  凌某某声称自己于2019年2月9日注册登录Tik Tok APP,当时手机通讯录中除了自己没有其他联系人,发现大量好友被推荐为“可能认识的人”。Tik Tok非法获取、知悉、保存、使用其姓名、手机号码、社会关系、地理位置、手机通讯录等个人信息和隐私,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   

  

  微播视界公司:未侵害凌某某主张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微播视觉公司辩称,其基于其他Tik Tok用户授权通讯录中凌某某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向凌某某推荐了“可能认识的人”,但并未掌握和使用凌某某的社交关系;在保存期限问题上,为了保证服务质量,长期保存用户个人信息符合用户自身利益和合理预期。凌某某用于公证的手机通讯录为空,未采集凌某某的通讯录信息。通过IP地址获取的城市级模糊位置信息不可识别,不属于隐私和个人信息。请求驳回凌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   

  

  1.凌的姓名、手机号属于个人信息,微播视觉公司构成侵权。   

  

  合理使用应遵循必要性原则。凌某某未注册时,无法在Tik Tok APP建立社会关系。微播视觉公司从其他用户的手机通讯录中采集到凌某某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后,通过匹配可以得知,软件中并没有使用该手机号码作为账号的用户,应及时删除该信息。但直至凌某某起诉,该信息仍存储在APP后台系统,超出必要限制,未被合理使用,构成侵权。   

  

  2.凌的社会关系属于个人信息,微播视觉公司构成侵权。   

  

  社交关系显示,凌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存储在其他用户的手机通讯录中,该信息被分发并记录在其他用户的手机通讯录中。凌和其他存储信息的用户之间存在着手机通讯录级别的社交关系。虽然不是以列表形式体现,但可以反映凌的社会关系,属于凌的个人信息,构成侵权。   

  

  3.凌的"地理位置"属于个人信息,微播视界公司构成侵权。   

  

  位置信息可以识别个人特征,属于个人信息,与位置的准确性没有直接关系。IP地址不一定等于地理位置。即使用IP地址分析用户的地理位置,也属于信息的进一步处理和使用,需要征得同意。微播视觉公司未经凌某某同意收集凌某某地理位置信息,构成侵权。   

  

  4.凌某某的上述信息并非隐私,微播视觉公司有限“可能知道的人”的推荐不构成对凌某某平静生活的侵扰,不存在侵犯凌某某隐私权的情形。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   

  

  判决生效之日,微播视觉公司删除2019年2月9日前收集保存的凌姓名及涉案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在判决生效之日,M   

  

  个人信息的标准化处理和安全将促进数据资源的积累和利用。只有设置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边界,才能在个人信息保护和大数据利用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我们应该相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可以在加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前提下,通过产品模式设计和技术创新来推动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而不是在公民个人权利和行业发展之间做非此即彼的取舍,这就要求互联网企业承担起应有的法律和社会责任。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