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来企业工作创业,吸引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相关补贴。为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乐清市近期实施了《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了多项优惠措施。
003010共分6个区块,共20个,分别是鼓励大学生享受就业、促进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创业创新、加强技能培训、优化公共服务、帮助弱势群体就业。其中,鼓励大学生就业的补贴政策很多。比如,2年内毕业并在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学历享受每年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5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养老、家政服务或现代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每年给予就业补贴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2年内毕业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此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以享受房租补贴、旅游补贴等。对于企业来说,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企业社保补贴、岗位稳定补贴等支持。
对于积极创业创新的大学毕业生也有补贴政策。五年内毕业的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设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将享受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制度的支持。五年内毕业的大学生和毕业生在人社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中获得第一名三等奖,项目在乐清一年以上的,还将享受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缺口和培训(实习)力度、培训失业人员、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再就业援助基地建设等提出了详细要求。
据悉,《实施意见》将于2020年6月30日起施行,试行期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于获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