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教办[2021] 15号《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办函
7号文件,学院将组织成立2021年创新创业培养计划项目,同时开展往年项目完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
1.各部门按川教办函〔2021〕15号《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文号:向各部门报送《2021年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项目汇总(附件3)。
2.要求学生在平台上申报项目,具体操作流程将在部门提交附件3后公布。
3.项目立项时间报告:请各部门在2021年5月25日前提交汇总表。
二、项目范围
1.根据申报计划,创新创业培训计划项目应于2021年完成。
2.2021年7月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成的创新创业培训计划项目应该完成。
3.要求学生在平台上申报完成考试,具体操作流程待定。
三.总结材料和要求
1.最终报告和最终申请表(附件4和5)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文本名称为: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2.最终结果为论文、专利、鉴定结果、其他结果等。且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主体和封底的复印件(装订1份);专利和鉴定结果应当提交专利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成果为作品的,提交原件1份;其他成果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需要延期的项目:请提交延期申请(明确延期的具体时间和延期期间的具体研究计划,明确研究工作的各个时间节点,并承诺“保证项目研究届时完成并结束项目,否则视为撤回项目”)。
4.请于2021年6月7日将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大楼207室。联系人:王业,电子邮件:529986004@qq.com
三.接受模式
教务处将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制定2021年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国家创新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1年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项目汇总
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完成申请表
附件5: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创新创业培养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