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有能力支付的时候拒绝支付这笔钱,甚至用转移财产的手段来逃避债务。老赖的不诚实终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8月30日上午9时,伴随着木槌声,龙海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4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作出了集中公开判决。六名被告均因“拒不执行罪”被判刑。
一个被告单位被罚款。
法院以被告单位漳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被告人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蔡某云、张某海犯非法处置扣押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判处被告人李某村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杨某达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悉,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龙海市法院始终把依法打击拒不执行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集中公开宣判,起到了惩罚一批人、震慑一批人的积极作用,许多被执行人也因这种集中宣判的威慑力而自动履行了义务。
(陈志龙陈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