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专项资金补贴申请指引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
服务区域:临港翠屏区
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申请条件:
1.自2018年1月1日起,首次设立小微企业或个体户企业。
2.自工商注册之日起已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创业补贴:根据规定,可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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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宜宾元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智多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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