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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125名博士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
003010第55条和第56条规定,在对学生做出纪律处分或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告知学生做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学生他们有权做出陈述和申辩,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校招生、退学、开除学籍或者其他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理、处分决定的,应当将决定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题会议研究,并事先进行法律审查。
近期,就有多所高校发布“博士、硕士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的相关公告。
据辽宁日报报道,日前,沈阳农业大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对对,236名
超期在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予以清退,其中硕士研究生119名、博士研究生117名。
2021年1月18日,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多名博士、硕士、在职硕士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其中含3名博士研究生。.
2021年1月11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根据《关于对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决定》,已超过规定学习年限但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者,应退学。
6名2012级的博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经研究不再保留学籍,按退学处理。
此前,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在官网发布了57名博士、5名硕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经研究不再保留学籍,按退学处理。。
其中57名博士生为2012级学生,5名硕士生为2016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