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伟祥等9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团伙被控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和挑衅。
2017年9月至今年2月,徐伟祥等人以开办公司名义从事注册经营范围以外的贷款业务。
以大学生为主要目标,采取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典型的“套路贷”手段,在短期内迅速抬升借款人的债务
为谋取非法利益,共发放贷款200余笔,金额达190余万元。
在该案的15名受害者中,有14名是大学生。为了收回贷款,徐伟祥等人成立了“业务组”“审核组”“催收组”三个小组,分工明确,前往被害人所在学校,采用威胁、骚扰、砸等各种暴力手段,强迫其接受明显超过实际贷款金额和约定利息的还款金额,致使被害人及其家人财产损失巨大,造成多名学生休学、复读或辍学。在这起案件的九名被告中,有三名也是被谋杀的大学生。因为深陷“套路贷”,为了还债,他们被邀请到徐伟祥的公司做业务员,反过来又让更多的学生以同样的方式负债,严重影响了受骗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
经审查,南区检察院认为,
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人员固定,具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设定有明确的提成制度和奖惩措施,以公司化模式进行日常管理,在其发展做大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约定俗成的帮规纪律,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态特征。
这个案子将在另一天宣判。
(来源:检察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