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的《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含各分行)已将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请借款人及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继承人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如因各种原因导致借款人及担保人更名、改制、关闭、营业执照被吊销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单位、清算单位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宣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1年8月24日
(表格详情请参考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