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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怎么填写,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成功怎么登录

  

  失业,该怎么办?   

  

  我想创业,但是没钱。我该怎么办?   

  

  ……   

  

  别担心,这些都不算什么!   

  

     

  

  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自2019年1月1日起   

  

  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补贴!   

  

     

  

  补贴对象   

  

  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与职工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六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补贴。   

  

  补贴标准   

  

  根据申请创业补贴时依法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失业人员人数,按照每名员工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2年内向企业首次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纳税证明或银行对账单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对创业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职工的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及相关就业创业政策进行核查,核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情况,形成审核意见并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享受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区人社局应在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账户。   

  

  特别提醒:   

  

  失业人员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含创业者和就业人员)和自主创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在12个月内不能重复享受。   

  

  失业人员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包括创业者和就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全文。   

  

  编辑|程婷   

  

  综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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