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尘4x/图)
“国美钓鱼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各行各业的键盘手都支持员工钓鱼,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11月16日,国美公布的《关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在网上流传。公告中显示的内容令人惊讶。上班打游戏,听音乐听音乐,网购聊天缺一不可。可谓职场“钓鱼”。
一开始看到这个消息,以为是国美自我曝光,在网上曝光了内部调查和处罚的信息。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企业内部纪律管理毕竟是公司的家务事,还是应该内外有别。但是后来发现这个处罚通知不是企业官方公布的,而是私下流出的,所以我也没在意。企业整肃工作纪律,惩戒违纪行为,是正常的管理事项,没有围观的价值。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舆论的反应出乎意料,是对国美的片面批评。“员工钓鱼的权利”和“内部网监控侵犯隐私”是有道理的,也是不可思议的。
先说所谓的“捕鱼权”。毕竟人不是机器,工作的强度和节奏不可能统一。大多数企业或多或少都会放慢脚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捕鱼”已经成为一项合法权利。普遍现象并不意味着理性、合法、合规,这应该是基本的社会常识。按照这种“存在即合理”的逻辑,闯红灯的人可以主张“闯红灯路权”,遛狗不清理狗粪的人可以主张“宠物排便权”,是不是很荒谬?权利的合法性取决于来源。
权利合法性的来源不外乎两个,一个是法律,一个是契约协议。法律没有赋予员工“捕鱼权”,劳动合同也没有规定“捕鱼权”。怎么会有“捕鱼权”?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员工为企业工作,服从企业的管理规则,这是一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工作拖泥带水,将公司资源用于私人用途,都是违法行为,企业要给予相应处罚也是可以理解的。创造“捕鱼权”显然是狡辩。违背常识、偏袒违规员工的“舆论压力”,是对企业正常管理行为的干扰。
那么,企业是否像一些评论声称的那样,监督员工使用内部网侵犯“隐私”?这是对隐私的曲解。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隐私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侵入、告知、收集、使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特征是高度个人化和私密性。
内部网显然不是员工的私有领域。公司规定员工不得在内网从事私人活动,这意味着内网没有私域属性。在内网上进行私人活动是违法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当然由违法人自己承担。
内网是公司的财产,公司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是产权的正当行使。因此,员工在内部网中很活跃,并积极地将自己放在公司内部的开放空间中。隐私呢?公园裸奔被监控摄像头拍到,公园被起诉侵犯隐私?
从行使隐私权的角度来看,在此次事件中鼓吹“隐私权”也是违背法理的。不是所有你不想知道的信息都属于隐私权,这是以符合公序良俗为前提的。上班钓鱼绝对不是公序良俗。
当然,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管理不必对员工的轻微破坏过于苛刻。规则不是公司管理的唯一维度,但需要考虑管理成本和公司氛围。但是,是否不代表管理不了,管理不管理是企业的权力。一些环境宽松、项目管理宽松的企业对钓鱼行为的容忍度较高,并不意味着其他企业一定要
从公告披露的信息来看,国美员工的“钓鱼”行为遍布全公司,10G、20G的流量如此频繁,渔民们真的是“悠哉游哉”。国美内部管理松懈已经到了严重的程度。对这些过于“悠闲”的员工施以通报批评的处罚也不过分。
而且,国美目前的经营状况也不容乐观。最新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国美零售实现净利润19.74亿,负债总额643.5亿,其中流动负债501.85亿,短期负债218.14亿,应付账款及票据195.05亿。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为60.79亿,现金与短期负债存在明显差距。确实要加强内部管理,整顿企业风气。沉迷钓鱼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对那些努力工作的员工是极其不公平的。
如果企业经营不可持续,每天全职回家捕鱼“行使捕鱼权”,也可以算是求仁得仁。然而,辛勤工作的员工失去了工作,成为无辜的受害者。至于那个大谈“捕鱼权”,声讨国美“侵犯员工隐私”的键盘侠,他能帮上什么忙?如果他们投资自己的企业,会欢迎员工钓鱼吗?
管理奖惩分明,奖勤罚懒是最基本的原则。你会通过指责国美惩罚自己的企业钓鱼来鼓励钓鱼吗?当键盘手勤勤恳恳工作,同事一边钓鱼一边混日子时,他们是怎么想的?不要对别人做你不想让他们对你做的事。国美处罚钓鱼,情与理无可非议。应该谴责的是向互联网披露企业内部文件的轻率行为。
在这次事件中,我们真正应该反思的是我们的舆论。坦白说,目前我们的舆论环境对企业太苛刻,关心和理解太少,他人高调慷慨太多,负责任的思维太少。热衷于大惊小怪,小题大做,制造违反社会常识和法律原则的负面评论的人大行其道。追流量、追名气,“锤”企业找茬,不是正常的舆论监督。风不能持续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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