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深交所持续推进停牌复牌制度改革,坚决遏制“任意停牌”“任意停牌”“长期停牌”现象,切实维护投资者交易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在各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下,近期深圳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大幅减少,并购暂停和恢复发生新变化。
目前,深圳暂停重组的次数和时间大幅下降。截至8月3日,深圳上市公司数量为77家,占比3.64%,其中创业板停牌公司15家,仅占创业板上市公司的2%。其中66家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被停牌,占深圳上市公司总数的3.12%,停牌重组数量仅为去年同期的一半左右。约64%因重组停牌的股票停牌时间不足2个月,18%的股票停牌时间为2个月至3个月。只有少数公司因重组计划涉及的前所未有的重大事件而停牌超过6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停牌时间较长的股票数量减少了一半以上,停牌时间不足两个月的股票比例大幅上升。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发布以来,深市上市公司基本可以在停牌公告中披露计划事项的详细情况,而不是一般表述为“计划重大事项”。同时,大多数上市公司在申请暂停重大资产重组时,都会明确披露重组标的资产、交易对手、交易方式、重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中介机构名称等信息。在停职公告中。一方面减少了市场炒作和谣言,让投资者尽快掌握信息,明确停牌预期,有效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另一方面,加强上市公司申请停牌复牌的审慎性,减少长期停牌,促进停牌复牌制度回归本源,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有效保护投资者交易权利。
受投资者结构、交易习惯等因素影响,a股市场停牌复牌制度承担着防范和控制内幕交易、锁定交易价格的功能。近两年来,通过持续宣传引导,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控制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时,逐渐接受了不停牌推进的做法。但对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部分上市公司往往担心因内幕交易或股价变动导致交易无法顺利完成,仍希望申请长期停牌,防范这些“风险”。今年这一现象明显改善。在深圳,17家公司在筹划重组时未申请停牌,而是直接披露重组方案或披露提示性公告,推动重组顺利有序进行。
截至2018年7月底,已有49家上市公司申请复牌并在停牌后继续推进重组,其中19家公司停牌不足一个月,20家公司停牌两至三个月。与以往不同的是,当申请复牌至规则允许的最长期限届满时,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短时间停牌。在明确了计划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后,他们及时申请复牌继续推进,复牌公告中重组事件的披露变得越来越具体。更重要的是,复牌继续推进重组的49家公司中,约有60%涉及发行股票,公司因需要“锁定价格”而未申请长期停牌,这表明上市公司可以逐步接受市场化定价机制,不再过度依赖停牌锁定已发行股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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