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8日公告,广东电力A(000539 . SZ)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粤电阳江青洲一(4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粤电阳江青洲二(6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提高清洁能源装机比例,优化供电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电有限公司(“广东省风电公司”)作为股东, 应投资建设粤电阳江青州一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青州一号项目”)和粤电阳江青州二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青州二号项目”),总建设规模100万千瓦。 动态总投资171.07亿元,按动态总投资的20%定资34.21亿元(总投资及资金额度最终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广东省风电公司全资拥有的广东能源青州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青州风电公司”)是该项目的主要投资方,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所需资金将由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分批向广东省风电公司增资。
青州一号海上风电场属于省级管辖海域的海上深水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40万千瓦,计划选用8MW及以上的抗台风海上风电机组。预计全年等效满载小时数为3622小时,动态投资总额为68.2704亿元,按动态投资总额的20%定资13.6541亿元(总投资及资金额度最终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青州第二海上风电场属于省级管辖海域的海上深水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60万千瓦,计划选用8MW及以上的抗台风海上风电机组。预计全年等效满载小时数为3554小时,动态投资总额为1028.021万元,资本按动态投资总额的20%设定为205.604万元(总投资及资本额度最终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其余资金需求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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