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宣布,为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稳步提升残疾人帮扶救助水平,从5月1日起,我市将首次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和一、二级重度听力、言语残疾人纳入低收入家庭以外无固定收入。
这一扩展主要针对低收入家庭之外没有固定收入的残疾人群体。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辖区内具有户籍和社会保障关系;持有有效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或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以外的残疾人;没有固定收入。补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执行。(全屏)
此外,一级、二级听力语言残疾人也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城市每人每月120元、农村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执行。已经享受基本护理保险待遇的残疾人不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