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教育质量工程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
1.优化所有制结构的需要。上市公司多为成长初期的中小企业,往往存在垄断现象,股权结构相对简单。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公司的股权结构也需要优化和规范。未来,股权分散程度也可能成为衡量上市公司是否适合引入竞价交易的标准之一。
2.吸引人才和增强行业竞争力的需要。目前,80%以上的上市公司集中在信息技术等高科技领域。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人才流动频繁,吸引和激励人才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制胜的关键。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员工薪酬制度的有力补充,可以帮助高科技上市企业实现留住人才的目的。
3.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的需要。股权激励将公司业绩增长与个人收入水平紧密结合,使公司高管和拥有公司经营权的核心员工通过持股增加参与公司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促进公司管理效率的提高。
(2)可行性
1.新三板的价格发现机制越来越完善。
新三板做市商交易系统于2014年8月25日正式实施,竞价交易系统也计划于2015年上半年推出。最终,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将形成协议转让、做市商转让、竞价交易三种交易模式相结合的交易体系,新三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股价发现功能将日益完善。
2.新三板的交易活动逐渐增多。
在NEEQ交易制度的改革下,NEEQ股票的交易活动有了很大的改善。根据行业预测,随着新三板交易制度的完善,上市公司将自然分层,不同层次上市公司投资者的进入门槛很可能会相应调整。届时将有更多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进入新三板市场,新三板市场的交易活动将进一步向主板市场靠拢。
3.面向市场的监管政策
与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不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新三板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已明确表示原则上不会出台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支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市场化运作。这大大增强了新三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新三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的区别
2005年12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号文件,作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纲领性指导文件;2008年,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3号》号文件,细化上市公司规范股权激励的相关细节;2014年6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一系列政策法规系统规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纵观新三板市场,市场化运作的初衷弱化了行政干预在市场调节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为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NEEQ并未出台任何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的政策法规。坚持市场化监管思路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计带来了更多想象空间。
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在激励政策法规上的差异:
三、新三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操作要点
(1)新股私募
在上市公司规范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新股私募被视为最常用的股权来源渠道。新三板市场也有完善的定向增发新股机制。在研究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发行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很多上市公司除了向老股东配售新股或引入外部投资者之外,还会选择向部分公司的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发行新股。而且由于对业绩考核缺乏强制性要求,操作简单,向公司内部员工定向增发新股成为新三板公司最常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但上市公司必须遵守新三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规定,才能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对员工的股权激励。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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