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财税兄弟。
今天和朋友聊了个人破产的事情。我想很多人还是不了解情况。回来后,我整理了一下自己。如果我不成熟,希望你能纠正我。
深圳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个人破产条例。听到这个消息,我的第一反应是,我们深圳的企业家有福了。因为我从事财税行业十几年,和我接触最多的是中小微企业的企业家。我很清楚我们企业家的艰辛。很多人一旦创业失败,真的是九死一生,很难再爬起来。可能要几年,几十年,才能还清债务。
现在有了这个规定,企业家终于有机会重生了。
以下是我为您了解到的政策列表: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1.首先,如果你是居住在深圳的自然人,连续三年参加深圳社保。
2.个人或者共同债务人因生产、生活、消费所负债务超过五十万元的。
#为什么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我认为这类似于公司中有限公司制度的概念。既然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个人也应该可以申请破产。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市场的公平。因为不仅有限公司,很多个体劳动者和家庭都参与到市场行为中。
我相信个人破产制度是对公司破产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补充,一定会让我们的市场经济更加活跃。
当然,关于个人破产制度会有很多争议。就像现在的公司破产制度一样,争议也很多。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确认,有限公司制度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几乎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
#这个系统的负面性是什么?
有些人可能会利用这项政策提前转移资产,以避免债务。
#外地的人可以在深圳申请个人破产吗?
特别是要明确前两个限制。只有在深圳生活并缴纳社保的人才能做到。现在国内只有深圳有个人破产规定。所以创业的朋友们,如果想创业,深圳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很担心。我叫彩水哥,拥有7家创业公司和3家子公司。对我来说,创业就是不断的学习,希望你也把创业的过程当成一种学习。当你用心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学习,一起深入思考,一起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