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高校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003010指出,要继续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账户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账户资金)与培训任务等相结合。并将专项账户资金补贴培养对象扩大到普通本科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支持更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各类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化培训等。
003010要求统筹完善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机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两目录一制度”,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执行。要充分发挥补贴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实名登记系统中的统筹作用,对接职业技能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做好管理服务。要推动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充分考虑职业院校承担的培训任务,合理核实绩效工资总额和水平。对于承担较重任务的职业院校,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及时增加绩效工资总额,在内部分配上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充分调动职业院校和教师的积极性。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要结合专项账户资金余额、毕业年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毕业生人数和培训补贴标准等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资金测算,协调工作,确保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强高校、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工作。(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