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家及其创业组织,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1)2020年11月30日起,企业家首次在本市设立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创业职工在其创办的创业组织中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6个月。其中,农村企业家创办的创业组织需要在本市招用3名注册劳动者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6个月;
(三)创业组织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行,并依法纳税一年以上;
(四)创业者及其创办的创业组织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
(五)农村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提前申请50%的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