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6证券简称:天下秀公告编号:Pro 2021-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的诉讼阶段: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当事人身份: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涉案金额:67862908.9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海中院)依法作出的一审判决中,驳回北京瑞德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嘉)的诉讼请求,由其负责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财产保全费,共计386114.54元;鉴于二审尚未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当期或未来利润的影响金额,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因与被告天下秀数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下秀”)及第三人顾国平发生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瑞尔佳向法院提起诉讼。赖德加变更诉讼请求后,赖德加的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天下秀对第三人顾国平对赖德加的债务履行代位清偿义务,并将债务67,862,908.90元返还给赖德加;案件保全申请费由天下秀承担。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财产67,862,908.90元内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请参考《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Pro 2021-004)和《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于2021年1月30日及2021年3月4日由公司披露,详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行《关于收到法院判决书的公告》。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出具的(2020)桂05民初字第312号《民事判决书》中,驳回了赖德加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诉讼财产保全费由赖德加承担,共计386114.54元。详见《关于收到法院判决书的公告》(公告号。Pro 2021-045)。
一.案件当事方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瑞尔德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天下秀数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原审第三人:顾国平
二、一审判决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0) 《民事判决书》,312号,桂05,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赖德加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381114.54元,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386114.54元,由原告瑞德嘉负担。
三。上诉请求
赖德加的上诉请求如下:
1.依法撤销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桂05初3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支持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2.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四。对公司当前或未来利润的影响
北海中院依法作出的一审判决中,驳回瑞德家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诉讼财产保全费由其承担,共计386114.54元;鉴于二审尚未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当期或未来利润的影响金额,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履行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信息的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天下数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