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个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上海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等创业组织的户籍劳动者;
(2)在上海设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等创业组织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问:申请时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1)申请人无影响偿付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人不是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人;
(三)申请人开办的创业组织应当建立独立的会计管理制度,并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4)申请人开办的创业组织需要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本市注册劳动者创业就业比例不低于15%(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比例降为8%);
(5)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购房贷款、购车贷款和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应无其他贷款。
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权益?
答:(1)担保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担保贷款最长期限3年;
(2)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所报贷款市场利率LPR 50BP;
(3)申请人免于以抵押、质押方式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