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最基本的是三证,即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营业执照。先发通用许可证,再发营业执照,最后三个月内发GSP。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设立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资格证书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指南:
制药的一般流程如下:
命名药房并上报SFDA 开始改造找两个执业药师。SFDA受理检查合格后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切记受理时必须有两名药师在场)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办《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代码证,申请GSP检查。GSP各种资料要包十几个文件夹,最好买吃药(3-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