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负责人就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这项政策带来了哪些好处?
对于合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这项政策带来了这些变化。
1、提高收入。
过去很多机构的工作人员很难获得工资以外的收入,不利于提高科研人员开展创新研究的积极性。《指导意见》有效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合作,将自己的创新成果转化为物质财富。
2、有利职称评审。
专业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定、岗位竞争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这一政策让想参与创新创业、追求学术成就的年轻科研人员吃了定心丸。
3、保留人事关系。
“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基本福利”的政策,为追求稳定工作、担心创业的科研人员提供了一个过渡期,鼓励他们带着科技和成果,大胆投入“双创”。有的地区规定五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比如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