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非要让你签这样的所谓劳动合同,还不如不签!求职者,吃点心吧!
虎哥经历过几起劳资纠纷。明明他是通过各种渠道应聘的,但是在他高高兴兴报到上班的那天,公司让你签的并不是标准的劳动合同,而是所谓的“合作协议、劳动合同、合同、承包协议等。”,更有甚者,《投资合伙协议》!
真是能扯蛋的,到工厂来上个班,也就是打打螺丝,开开叉车,居然成了投资合伙人了!
劳动合同与上述“合作协议、合同、劳动合同、合同协议等”的最大区别就是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其他所谓的协议都没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这样的字眼,都是说双方发生纠纷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调整!事实上,潘帆不能仅仅因为签了所谓的“合作协议、劳动合同、承包协议等”就维权。而且很多都是法院认定不属于劳动关系,因为你是自愿签的,成年人签了还要认!不能按侵犯劳动关系审判,损失不是一点半点大!
虎哥认为,如果用人单位让你签“合作协议、劳动合同、合同协议等。”,都是不好的行为,不如不签!不签劳动合同容易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属性,不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求职者,吃点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