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科技4月7日电(记者柏林)3月31日,央行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称,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均应明确标明年化利率。
但记者发现,央行新规发布一周后,互联网平台上仍有很多应用,贷款产品的显示信息中并未明确标明年化利率。其中,物美多多、永辉人寿、58城等很多应用违反央行规定,只显示日利率(但不显示年利率),而国美真快乐、红布林等应用则不在推广页面显示任何利率信息。
央行新规直击互联网平台“误导”宣传
根据央行2021年第3号公告,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通过网站、移动应用、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都要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予以明确,还可以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同时公告明确,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存款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
据业内人士介绍,央行新规涵盖了所有可能涉及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新规的重点是近年来这一领域新兴的互联网平台,既有分流贷款支持平台,也有直接领证放贷平台,而传统金融机构在强金融监管下对贷款业务的宣传非常谨慎”。
同时,业内人士表示,央行针对各大互联网平台在现金贷款、消费分期等领域的宣传混乱,重点维护消费者知情权,让借款人确切知道自己贷款的年化利率是多少,避免部分互联网平台用看似更低的“利率”、“日利率”、“日还款额”来掩盖真实的年化利率,从而误导借款人。
据了解,近年来,各大互联网平台日益渗透到居民衣食住行等各个领域。许多金融机构抓住了这个机会,开始与互联网平台进行“贷款援助”和“分流”合作。一些互联网平台也参与了这个商机,通过申请小额贷款牌照甚至私人银行牌照,加入了贷款机构的行列。随着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个人贷款机构为了吸引客户,往往会采取让借款人产生误解的方式,如“某产品贷款1000元,每天只需还款几元”等。通过日还款额模糊实际年化利率。
据媒体报道,互联网贷款“重度用户”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上贷款有一个潜规则,侧重于宣传日利率,年利率有时可能会被划掉,但往往字体较小,不容易被注意到。我被当时的日利率搞糊涂了。我以为和几万块相比,几块钱的利息根本不算什么。”
新规出台一周:永辉、多点、58仍在违规宣传日利率 国美真快乐未展示年化利率
央行新规出台一周后,中网科技记者亲自测试了支付宝、微信、今日头条、国美真幸福、永辉生活、58城、物美等顶级下载的互联网贷款推广页面。但发现其中部分仍未遵循央行新规,“以明显方式向借款人显示年化利率”。其中,永辉生活、物美多点、58城等应用仍在违规公示
据记者个人测试,物美多点App,永辉生活App和58
。而58同城App的“58快借”、“58好借”宣传页面分别显示为“日利率低至0.02%”,“1000元借一天,利息最低0.02元”。岳成律师事务所民事业务律师秦征告诉中国网科技记者,由于此次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明确要求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必须以明显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且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均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旨在避免部分贷款业务机构以较低的日利率、月利率信息诱导欺骗金融消费者进行借款的行为,故若机构在网站的宣传海报中及贷款一级页面端未展示年化利率而只展示日利率或月利率信息的,属于违反此次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告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家电巨头国美旗下App真快乐和电商红布林旗下App,在互联网贷款页面,未显示任何利率方面的信息。
记者亲测发现,在真快乐App的“借钱专区”页面及“易卡”产品介绍页面,均未标示年化利率。其中“易卡”产品宣传页面显示,国美易卡是国美金融旗下消费分期平台,且该产品具有“额度高、审批快、息费低”等优势。
但在多家第三方投诉平台上,有不少用户反映国美易卡产品“高利贷、砍头息”。有用户表示,从国美易卡借3000元一年期的等额本息还款,就要还4100元。该用户上传的还款记录截图显示,其第10期至第12期,每期还款金额包括本金250元,利息12元,还有前置收取的71.97元的综合费用。据此计算,该产品的年化利率高达60%以上,已远远超过了法律保护的利率区间。
而二手电商红布林App显示,其产品“分期乐”的页面仅有“3期免息”的宣传语,并无任何对年化利率的明确展示。
值得一提的是,有用户曾对红布林的这一分期业务,在第三方投诉平台投诉称,红布林买东西号称“三期免息”,实际却收取高额服务费,“总金额1115元,最后还款总金额是1156元”,其年化利率接近24%。
而此次央行新规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
对此,有部分互联网平台解释称,虽然在产品宣传页面未展示年化利率,但当用户填写完个人信息,正式进入贷款申请流程后,就会有相关的金融机构根据用户的征信情况,给出贷款额度和年化利率,“我们的年化利率在贷款合同里,是有明确展示的。”
对于这一说法,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些为贷款业务导流的互联网平台背后,实际上都有出资方(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小贷公司等),这些出资方在提供互联网贷款服务时,是有明确的利率区间的,如最优质的借款人,给到的利率是多少,征信较差的借款人,给到的利率是多少。最终的额度和利率,确实是需要根据用户的征信情况来确定,但平台完全可以提前展示年化利率的区间。”
该业内人士同时指出,不明示利率区间,要求用户在填写个人资料后,再明确额度和利率,实际上这些平台也有一些“小心思”:一方面是打央行新规的“擦边球”——不让通过日利率去营销,索性都不展示,避免用户在较高的年化利率面前望而却步;另一方面,用户在填写个人资料,提交贷款申请后,这些用户资料就可以“合法合规”的移交相关贷款机构,进行电话营销等“二次开发”,“有些互联网导流平台跟贷款机构,是根据所谓的‘销售线索’来结算的,导流一个用户资料提交过去,就能收一份钱。”
在实测中,记者也发现,也有一些互联网平台App在执行央行新规方面,相对规范,如支付宝“借呗”、微信“微粒贷”、今日头条“放心借”等平台,都在标示的贷款信息方面相对规范,如微粒贷、借呗在标示日息的同时,明确标示了固定年化利率,而今日头条放心借,则明确标示了年化利率区间。
今日头条“放心借”
“监管洼地”互联网平台或成此次监管重点
除此之外,央行此次新规还明确,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贷款本金应在贷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凭证中载明。若采用分期偿还本金方式,则应以每期还款后剩余本金计算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
公告还提到,贷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复利或单利方法计算。复利计算方法即内部收益率法。采用单利计算方法的,应说明是单利。此外,鼓励民间借贷参照本公告执行。
对此,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表示,央行此举旨在从金融营销宣传环节切入,统一贷款利率的披露方式,既能够遏制金融机构利用不当宣传的漏洞实施恶性竞争,也能够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长远来看有利于促进消费金融市场的良性竞争。
苏筱芮提醒称,央行新规明确指出,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而在此前,这些互联网平台几乎成为监管洼地,部分互联网平台的贷款业务来源十分多样化,后续是否能够依规执行仍有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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