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圆圆编辑,泸州出版
近日,网友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川江APP进入泸州“网络政治”平台进行咨询。他是大学毕业生,毕业两年了。听说大学生创业贷款有相关政策。咨询的具体程序是什么,需要哪些基础资料,找哪些部门?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称,根据鲁人社〔2017〕64号、鲁士福办〔2019〕30号等文件要求,符合自筹资金不足条件的创业者(含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为两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继续提供商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但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贷款人应向创业所在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所需的相关表格;
(2)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贷款人未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明);
(3)高校助学贷款申请人必须提供《毕业证》;
(4)营业执照(需要行业许可证的行业还需行业许可证)、营业场所租赁协议(如营业场所为自有,提供房产证);
(5)取消反担保的大专毕业生,应签署《泸州市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告知书》并提供商业计划书。
如果需要反担保,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的,提供离婚证)、《泸州市纳溪区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及扣款承诺》、邮政储蓄银行收入证明;
(二)房地产抵押用于反担保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另行出具权属证明的,应当出具)。
此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奖励,并在创业所在的社区(村)就业和社保机构报名参加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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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丁年初评朱茂终评王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