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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个传统观念,就是食疗。

许多人认为食物有营养功能,这对健康有好处,甚至“药补不如食补”说。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从小就熟悉饮食疗法的概念。

在这样的文化中长大,即使我不相信饮食疗法的神奇功效,但内心深处,我仍然相信适当的饮食疗法具有一定的滋补身体和稳定健康的作用。

直到遇到工商局。

三个月前,我收到工商局的通知。在一篇在清骚卖山药的电商文章中,描述了山药具有“治疗脾胃损伤,健脾胃”的作用。这句话违反了广告法,因为食物除非有依据,否则不能有药用功效。

因为第一次情节轻微,被勒令整改。

此描述的原始来源是制造商。清骚觉得这句话没问题。看完了,我也觉得这句话没问题。

我去问问厂家,这个描述有什么依据吗?

厂家说他们的句子来自《中华药典》对山药的描述,上面写着:

山药味甘,属脾、肺、肾经。其主要功能是:益气养阴,补脾益肺益肾。

所以他们写山药有“治脾胃损伤,健脾胃”这句话

d" data-gid="7288904" qid="6527570894926124292">电商文。


我看了看,好像也是那么回事哦,这么说也没啥问题,山药在历代古书里都有记载,从这个名字就能看出来其定位,算是食疗的典型食物了,古书说主要功效是益气养阴、补脾肺肾,那宣传的时候说能增强受损的脾胃,这没啥问题啊。


但工商局的同志给我说,食物就是食物,药物就是药物,山药在国家的归类里是食物,就断然不可能具有任何药物功能,连一点点擦边的描述都不能有。


经过一番科普后,我对这个相当冷门的国家法律法规有了崭新的认识,于是回来后就立即进行了相关整改。


这几个月,我对这方面的知识了解是越来越多,补充了自己的一个知识盲区。


最后,我发现所谓的食疗,就是一个彻头彻尾伪命题。


不止是山药的问题,任何食疗在法律上其实都不可能存在,无论如何食疗都是违法的。


下面给大家讲一讲为什么,然后谈一谈国家为什么这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是这么规定的: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换句话说,除非你是国家认定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否则你是不可能治病或者预防疾病的。


能治病,能预防疾病,那你就是药,国家按药物来进行管理。


不是药,就不可能治病或者预防疾病,国家按食物来进行管理。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也明文规定:


食品不应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


所以说,食品是绝对不能具有任何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如果硬这么说,就是违法。


那有没有可能,食品中含有药品呢,这样也能具备食疗作用。


这条路也是不可能的。


食品安全法第34条明确规定,食品内禁止添加药品,情节严重者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这三条法律的连锁限制下,食物唯一的作用就是填饱肚子,给你的身体补充营养元素,不可能具备任何医疗效果。


如果这个食物能治病,那它就不是食物,而是药物。


因此,只有药疗,没有食疗。


食疗在科学上是否可行,这个东西完全无需争论,因为在法律上,就不可能存在食疗这一概念。


宣传食疗,是违法的。


食物就是食物,药物就是药物,两者泾渭分明。


为什么国家要进行这么严格的规定?


传统的食疗,宣称自己具有“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神奇效果,对人体无毒副作用,且成本低廉,因此长期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


吃一些常见的食物就能获得健康,预防或者治疗疾病,这是多好的一件事啊。


本来吧,这个东西属于民间的自娱自乐。


对不对先不管,但也没啥社会危害,所以国家不理会,相关的法律条文也没那么细。


后来之所以这么严格,那是因为出事了。


食疗这一传统概念,在上世纪90年代引申出了保健品,越来越火,大概在2010~2015年左右达到了巅峰。


保健品,按照我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给出的定义,是指: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但在实际宣传中,保健食品这东西可牛逼了,比药还牛逼。


药物的疗效是有限的,还有很强的毒副作用。


但很多保健食品的疗效,强的让人目瞪口呆,简直是啥病都能治,而且还是无毒副作用的,可以随便吃。


食疗这东西,说它有吧,好像有点,但你说有多少,没人知道,因为不可能做临床对比实验来确定其疗效,最多翻翻古书。


既然如此,那很多妖魔鬼怪就出来了。


翻一翻以前上报纸的案例,给大家看一看什么叫妖魔鬼怪。


一个所谓的天舟卫士牌葡聚糖压片,宣称自己的这个糖很特殊,具有抗癌、抗衰老、平衡血脂血压等功效。


但很明显,不管你怎么聚,都改变不了自己葡萄糖的身份,虽然吃不死人,但不可能具有这么神奇的疗效。


下面这款谷蔬金餐,以米粥蔬菜能养生的传统食疗概念为噱头,炮制出了一种所谓的KI多醣体概念,声称自家的保健食品里含有这种东西,所以可以深度解肝毒,调理所有慢性肝病。


还有个叫“易血通”的,走的是保健食品的路子,但按饮料进行报备,宣称自己具备“溶脂排毒、打通微循环、激活细胞”的神奇功效,可预防和消解血栓。


还有个佳尔乐牌蜂胶软胶囊,在销售时宣称自己的蜂胶具备食疗效果,对糖尿病、肝炎、癌症等疾病有极好的效果。


以上4个案例,宣传的效果好不好。


宣传的效果好的不得了,买者如云,效果宣传越离谱的,卖的越好。


后来,这股夸大宣传的风气,开始蔓延到了所有食品上。


这个给孩子吃的牛初乳,宣传时称“经常感冒、发烧、来一盒牛初乳”,暗示具备提高免疫力,形成可以治疗疾病的误解。


还有更离谱的,下面这家店卖的鹅,能润肺、养胃、益气补虚、美容,解铅毒。


吃了之后,还能一年四季不咳嗽


这么牛逼的鹅,没有为中国的抗疫事业做出贡献,真的是太可惜了。


事态发展到最后,食疗的宣传已经往假到无脑的方向去发展了。


比如说,下面的这个,鲨鱼脑!


天啊,鲨鱼的脑,这得多补,疗效一大堆,居然只要15块钱一瓶。


由食疗概念引申出来的保健食品,成为了虚假宣传的大本营和集中地。


食疗概念最后骗子如云,其核心的原因就在于食疗概念本来就无法严格的论证。


如果做了严格论证,那食疗几乎不可能通过药物级别的临床实验。


但你如果不做严格论证,那最后骗子必然无孔不入。


湖南卫视推出的一款养生综艺节目,曾经让张悟本火遍全国,被称为中国食疗第一人。


在他的大力宣传下,食疗的概念深入人心,其出版的书《把吃出来的病再吃回去》大卖特卖。


张悟本最经典的一句话,是他在电视上说“绿豆可以治百病”。


这句话让全国的绿豆价格短时间内翻了几倍,无数人10斤20斤的买回家。


2010年豆你玩事件,虽然有货币滥发的原因,但直接诱因确实是张悟本的这句话。


当年讽刺张悟本的漫画,我翻一个出来给大家看看。


绿豆汤当然不可能治百病,这么离谱的说法居然能有这么多人信。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其中有巨大的商机啊。


保健品行业,从此开始加速发展,迅速的走上了巅峰。


很多中老年人被保健品行业彻底洗脑,用保健品代替药物。


不仅耽误了治疗,还花费巨资,很多老年人甚至倾其所有去买那些神奇的,有病治病,没病强身的保健品。


这种行为,和诈骗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最终,诱发了权健事件,导致了国家对保健品行业的大整顿。


食疗这个东西发展到最后,引发了一地麻烦,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必须,也只能严加管理。


食品就是食品,药品就是药品,没有中间值,也不允许擦边,否则一律违法。


比如说生菜


按食疗的说法,生菜性质甘凉,有清热提神、镇痛催眠、降低胆固醇、辅助治疗神经衰弱等功效,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具有一点美白的功效。


这段描述乍一看好像没什么问题,说的很中肯啊。


但如果你深入学习广告法,看完了我今天的这篇文章,就会发现这段描述是违法的,里面有一半以上的篇幅都违法。


性质甘凉没问题,含有维生素C没问题,其他全部为违法宣传。


法律上已经明文规定,中国没有食疗,也不允许任何食物有疗效。


所以别吹食疗了,真的涉嫌违法,别给工商局的同志增加工作量了。




作者:远方青木(YFqing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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