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售电公司,是独资还是合作成立售电公司,是很多售电公司在成立之前要考虑的问题之一。下面比较分析不同投资者成立售电公司的利弊和可行性。
相信发电企业不仅会满足于在批发市场上争夺“蛋糕”,成立售电公司,进入零售市场也将是他们的必然选择。无论体制机制,发电企业成立售电公司都有天然优势。由于拥有发电资源,其售电公司只需接受零售业务的售价,但不是发电企业投资者的经销商始终面临着购销差价的风险。
此外,发电集团成立区域售电公司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通过整合团队吴,改变团队吴分散、信息分散的弊端,建立“区域一体化”的营销体系和协调机制。二是统筹资源,改变“Z”的劣势,协调区域内发电企业售电业务,实行集中报价和交易,发挥区域整体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成立售电公司,大多不具备输配电背景。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他们必须有能力和实力防范购销差价风险。有针对性的增值服务必须是通过仔细细分电力市场来选择目标客户的方向。随着售电业务的逐步放开,零售市场将有足够的空间,发电企业设立的售电公司将很难在国际上独领风骚。我相信未来的售电市场将会是各种售电公司优胜劣汰,共存共荣的景象。
电力销售市场的销售渠道
谈到卖电,首先要区分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就销售渠道而言,电力销售市场一般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见图)。发电企业、大用户、零售商通过批发市场进行大规模电力交易;零售商和小用户通过零售市场进行小批量的电力交易。零售商在批发市场购买电力,然后转售给不愿意或不允许参与批发市场的用户。所以可以说发电企业是批发商,售电公司是零售商,不管是什么类型,什么背景。发电企业如果不仅仅满足于电力的批发业务,还想兼顾批发和零售,那么就会成立售电公司,通过售电公司开拓电力零售市场。
事实上,在很多没有进行售电侧改革的地区,大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的直接交易只是批发市场的批发交易,而不是零售市场的零售交易。
广东售电侧改革的特点之一是率先在电力市场交易中引入售电公司,探索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同步建设和开放。
根据国际经验,大多数小用户,如居民和工业用户,不会实时响应电能价格的变化,缺乏专业人员,并且都参与与发电企业的直接交易,会导致较高的交易成本。这为零售商的存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