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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很多矿机、虚拟矿机、资本板块、传销的案例。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虚拟矿机的传销。
前面主要说一下案件的基本干货。后面我们会“播报”受害者是如何被骗的具体描述,并敲重点。会有一个详细的过程,MLM老板和罪犯(被告)“亲自讲解”如何设计规则,引导大家上钩。
当你知道你所知道的时,不要被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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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莫:这种情况下的传销倪:我是和莫先生一起创办公司的
经法院查实的案情
1.公司的设立2017年11月,被告莫先生、倪先生、莫某增(均为单独处理)在红谷滩新区成立江西省捷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公司管理不好。美莲卖传销,出钱买矿机
2018年5月左右,由于公司管理不善,被告莫先生和倪先生等人讨论开发了一款名为“美链”的软件,销售虚拟矿机和虚拟币,同时设计了相关的宣传资料、运营模式、返利模式等。“美链”要求参与者扫描线上的二维码下载美链APP,在APP上注册成为会员,并在APP中支付相应费用购买虚拟矿机
3.虚拟矿机生产虚拟货币兑换:U网
虚拟矿机每天可以在APP上生成虚拟硬币,虚拟硬币可以通过美商连锁专门提供的U网出售。
4.矿工分类
参加者通过不断推荐发展下线
span>,可以分为青铜矿工、黄金矿工、白金矿工、钻石矿工、彩金矿工、矿区长六个等级,同时上线根据矿工等级、下线等级的不同获得其下线每日产虚拟币(美链ML)10%-80%不等的收益。5、加入矿区长(拉人头的主力)
同年5月4日,被告人莫先生与帅小憨、谢先生等人签订了“美乐区块链社区长合作协议”,由帅小憨、谢先生等人直接作为“矿区长”具体负责发展各层级下线。
6、拉外国人站台、开邀约会
为吸引他人参加,被告人莫先生等人通过邀约开会及发送“美链”宣传图片等方式对外宣传,并邀请名为“西蒙”的外籍人士站台现场宣讲,以此吸引参加人员;同时,为进一步获取参加者的信任,由倪先生负责收购U网上参加者挂卖的虚拟币。
7、本案层级
至案发时止,“美链”通过帅小憨、李先生(另案处理)等人共发展成员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其中:叶某、邹某、李某、朴某、闫洪伟等人作为李先生的下线加入“美链”;陈某、肖某、徐某、王某3等人作为叶某的下线加入“美链”;吴某、季某、邓某、黄某、胡某等人作为陈某的下线加入“美链”;谈某、赵某、胡某2等人作为徐某的下线加入“美链”;余某作为邹某的下线加入“美链”,周某、叶某2、王某某、彭某某、俞某、张某某、刘某某、余某某等人作为余某的下线加入“美链”;龚某、高某等人作为肖某的下线加入“美链”;胡某3、高某2、王欣、王某2等人作为王某3的下线加入“美链”。
8、崩盘报案、涉案100万
同年10月10日,因无法进入U网挂卖兑现虚拟币,肖某等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陈某等二十余名报案人报案资料,结合银行流水等证据,陈某等人先后支付100万元以上资金购买虚拟矿机,被告人莫先生等人将收取的上述款项部分用于回购虚拟币、购买其他虚拟币以及公司经营支出等。
9、车站被抓
2018年12月25日18时20分许,被告人莫先生在湖南省长沙城际车站被抓获归案。
裁判结果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2019)赣0102刑初600号刑事判决:
被告人莫先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被告人莫先生伙同他人,以虚拟矿机可以产虚拟币、虚拟币可以交易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购买虚拟矿机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上下线加入顺序组成层级,通过获取下线各层级一定比例的虚拟币收益作为返利依据,并通过回购参加者的虚拟币,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且发展人数众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被告人莫先生归案后未如实供述美链系统的设计者、钱款去向等主要犯罪事实,故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莫先生具有坦白情节之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但被告人莫先生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好了,上面是本案在法律层面最干货的部分,下面就来看看被害人和传销大佬的各自发言。
部分被害人
首先,大多数被害人陈述内容是一致的,每种放一个代表大家品鉴一下。
证人陈某证言、报案登记表及转账记录等:证明2018年6月初,其与叶某去美链公司,李先生对其称美链公司总部在美国,由帅小憨引进,投资50天就可以回本。其买了9台1000M的矿机花了10.8万元,大概卖了10个币提现了100元到绑定的银行卡里。其是用中信银行卡转款给李先生,当时叶某在场,李先生将其做单成为叶某的下级。陈某报案称投资10.8万元,损失10.8万元。
证人余某证言、报案登记表及转账记录等:证明2018年5月,李先生和邹某夫妻对其称美链项目很挣钱,50天就可以回本,四倍出局,其扫了邹某的推荐码成为邹某的下级,陆续投资43万元购买矿机,实际返还13万元,实际损失30万元。资料显示余某共享人数为90人,共享业绩为7.7万元。
证人谈某证言、报案登记表及转账记录等:证明美链账号注册要先交钱,然后扫推荐人的推荐码填写信息后完成注册,生成的账号自动成为推荐人的下级,上级可以把美乐币卖给下级,一个团队才能交易,所以要发展下级,推荐下级可以获得矿石。其交了15万元给李先生买了15台矿机。谈某报案称其投资15万元,实际返还3万元,实际损失12万元。
传销大佬们亲自告诉你们传销盘咋做的!
一、同案犯倪先生的供述与辩解:
1、新零售补贴商家,烧钱烧不住了
2017年10月,其与莫先生、莫某增合伙做美乐新零售,因为要补贴商家,做了四五个月前期投资就基本亏掉了。
2、开发虚拟矿机软件
莫先生就跟其、莫某增等人商量要转型,去做区块链,莫先生做区块链的原因是看到很多平台崩盘,想把这些金融难民拉到公司做区块链虚拟货币,莫先生和做软件的老魏商量做一个虚拟矿机软件,这个软件充值之后可以买矿机,矿机可以产币。
3、核心团伙壮大
开发好了后,有一个叫刘某3的人找上门说要做这个项目,后面又有帅小憨、谢逃建等人过来找莫先生了解这个项目。莫先生与其、刘某3等人都知道这个所谓的虚拟币没有价值,莫先生还找了一个外国人帮忙站台,让别人相信这个虚拟币。
4、具体模式:骗钱的核心玩法
美链主要模式就是矿机产币,并制造有涨有跌的假象,另外莫先生还设计了购买矿机的规则,后面的人要买虚拟币和支付部分现金才能换购矿机,使得后面进来的人必须消费前面的人的美乐币,导致不断拉人头和形成层级关系,按照层级进行返利,最下面的人就要靠买币来获利,这种模式只能依靠不断发展下线来赚钱。莫先生对其说美链挣的钱部分用于返还前面投资虚拟币的人,部分用于购买其他虚拟币,具体买了哪些要问莫先生。

二、同案犯帅小憨的供述与辩解:
1、有个很懂事的朋友
莫先生问其现在什么模式挣钱,其就和莫先生说了基链模式有比较好的返利系统和层级系统,有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后来莫先生找人修改了美链APP系统,对外宣传美链就是基链。
2、行业黑话
静态收益就是单纯的买矿机产币,产币之后卖币。
动态收益不仅要买矿机,还要发展下线,把下线放在自己名下形成层级才能产生动态收益,如果想通过美链挣钱,就必须发展下线拉人头。
莫先生通过莫某某的账户转给其一些钱,但这些钱很快就转出去了,其不记得因为什么原因转出去。
三、被告人莫先生的供述与辩解
被告人莫先生在侦查阶段供述称西蒙向倪先生介绍了虚拟币,并说能赚钱,其和倪先生、莫某增就商量让西蒙帮忙做一套做虚拟币的软件、宣传材料、运作模式、返利模式等一系列东西。大概一星期左右,西蒙就把一整套材料给其,然后向其三人介绍怎么运作美链。
美链有两种收益模式,一种是动态收益,推荐人能获得美矿;另一种是静态收益,就是购买矿机产币,之后在U网进行挂卖。
这种币没有技术含量,也不值钱,主要是靠拉人头、不断发展下线才能赚更多的钱,做出来就是为了吸引客户投资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其没做过传销,但后来感觉这样拉人头发展下线就是传销。
投资人购买矿机的钱,先转到其账户,其随后转入西蒙的虚拟币钱包中。西蒙要求必须通过西蒙本人购买矿机,才会给这个投资人账户上添加相应的美乐币。其转给倪先生钱是因为要收购投资人在U网上的币,因为如果虚拟币没有人买的话,很快就没有人会再买矿机产币了。但其在本案审判阶段供述称其在侦查阶段隐瞒了相关事实,主要是:西蒙是莫某增同学介绍来的,美链APP是其和莫某增在网上联系其他人做的;出售矿机的钱没有给西蒙,而是买虚拟币亏损了;西蒙来公司就是拍照片宣传美链;美链运作模式最早是莫某增和他同学设计的,帅小憨来了后对模式进行了修改;系统开发花费了30万元,每个月还要支付2万元维护费用。
喵喵律的念念叨叨
我相信看到这里的小伙伴肯定可以知道,虚拟矿机传销的话术套路了。
不要被骗。
同时也对可能想做这类项目的各位老板说一声,各位,能骗人一时骗不了太久。虚拟货币传销总有崩盘的一天,在崩盘前你要么自己自掏腰包把客户的币全买了要么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