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记者王樊报道:5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财政厅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加大补贴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基础。尤其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直是重中之重。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实施了十项硬措施,帮助毕业生就业和创业。
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获1000元一次性补贴
据报道,省财政厅统筹资金,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私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就业服务行动、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鼓励企业扩大招聘规模。中小企业招用毕业一年的大学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支持扩大高校毕业生升学规模,保证每个学生的公共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入伍,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在基层以各种形式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培训类型、技术水平、培训时间、培训项目,给予6000元/人至30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
对招用大中专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企业,给予最多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大学毕业生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实际支付额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内自主创业,已登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实际支付额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获不超最低工资标准70%补贴
利用公益性岗位招收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的单位(企业),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支持江西省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其中,就业见习期补贴给予吸纳离校2年的失业大中专毕业生作为研修生并在见习期内支付基本生活费和综合保险费的单位。补贴标准为被培训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已建档建卡的贫困家庭、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助。补贴标准为1000元。
大专以上学历创业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30万元
对在江西行政区域内创业或从事个体、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学生,以及毕业后5年内自主创业并领取《就业创业证》的大专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启动补助5000元。
大专及以上学历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对具有博士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专业资格的人员开办小微企业,申请100万元以下额度的业务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和反担保手续。
此外,今年,江克斯挑选的大学毕业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