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例行贷款”是借助互联网的新型“例行贷款”犯罪,有的甚至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性质恶劣,危害严重。
海曙法院近日审结2起恶势力假借网贷APP实施“例行贷款”犯罪的犯罪集团案件,依法判处涉案22名被告人与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
然后,网络“路由贷款”
如何设置受害者的套路?
让我们来看看他们的犯罪套路:
01
有组织有预谋的集团化运营
网络“常规贷款”平台通常以“网络科技公司”、“投资公司”的名义注册运营,招募财务部、审计部、收款部等多个部门,形成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犯罪组织,内部人员数十人,同时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02
欺诈宣传引诱特定人员“借款”
在网上和网下对公众进行欺诈性宣传,比如以“无抵押、无信用、低利息、二次支付”为诱饵,吸引公众以公司名义从APP借钱。他们中的一些人专门在18至35周岁的青年人.“放贷”。他们的收入不高,而且是“兼职”。如果入不敷出,就想通过网贷APP扭转局面。基于以上消费心理和习惯,这些人成为主要目标群体。
03
非法获取个人相关信息
以贷款必须提供相应的个人信息作为资格审查为由,欺骗或强迫借款人提供电话通讯录等个人信息,为后续征集做准备。有的是借款人注册APP时,APP会自动获取借款人的通讯录和通话清单信息;还有应用,借款人在借款前必须要登入其公司提供的ID账号,登入后审核部会修改ID密码,如果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手机会被还原导致无法使用。
04
签订虚高“借贷协议”
在发放贷款时,平台或附属公司对“砍头利息”收取约40%的“管理费”和“手续费”,实际交付的金额往往远低于“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金额.
05
恶意垒高“债务”
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后,通过短期高“利息”、减少或重复计算贷款期限等手段,恶意抬高被害人,要求被害人支付虚假高“本金”、“续期费”、“滞纳金”等费用,骗取被害人的款项。
06
“软暴力”恶意催收
催收部门利用非法获取的借款人个人信息,采取“三催”(一催、二催、三催)的方式,通过不断拨打电话、短信轰炸恐吓、发送借款人PS照片(如灵堂、裸照等)等方式,不断骚扰恐吓借款人及其亲友。带有侮辱性词语)和侮辱性信息。
警示:
自扫黑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日常贷款”犯罪一直是重点打击对象。我们还提醒公众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和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不要相信网贷APP等非法借贷平台,及时报警,保护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