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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据悉,武汉市200亿小微企业救助一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近日出台。路很清楚,纾困专项资金将用于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1年期无息贷款。其中,获得优惠贷款的制造业企业占比不低于60%。
3月23日,武汉发布《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建立首期200亿元贷款规模的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1年期的无息贷款。
4月5日颁布《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支持企业名单、贷款审核发放、贷款利息补贴、监督管理等内容。
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办法》明确了救助专项资金是针对依法在全市注册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300号令)的中小微企业。焦点在原本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中小微企业。
《办法》强调,救助专项资金是优先支持制造业企业(重点保障产业链关键企业),和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物流、R&D、设计、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其中,制造企业占比不低于60%。
操作流程
武汉市经济信息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农业局分别负责收集工业、服务业、商业、农业企业名单,并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名单送至市地方财政工作局。企业通过各部门申报,并在武汉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注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管理部会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将核定企业名单下发各行。
银行向符合贷款支持条件的企业提供的利率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期限不低于1年的优惠贷款,并采取快速审批流程。单家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制造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鼓励银行积极发放低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金额低于500万元的贷款。
列入救助专项资金名单的企业,将通过“汉融通”平台(网站https://hrt .武汉. gov.cn)申请贷款。经办行应尽可能简化审批材料和流程,按照“特殊事务、紧急事务”的原则,符合基本授信准入条件,企业提供的审批材料齐全,尽快完成尽职调查、授信审批和放款。信用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类型贷款不超过7个工作日。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列入救助资金名单的企业从本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新增贷款,武汉市均给予100%贴息,最长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贴息采取“先付后贴”,即企业先支付利息,银行再将企业实际承担的利息报市财政局初审公示。经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贴息资金划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将贴息资金划入企业账户。
此外,《办法》从建立统计监测和企业回访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做好贷后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实施尽职豁免等方面明确了贷款资金和贴息资金的监督管理。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夏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