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站报道,2020年7月15日,江苏的庄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监管”平台举报,冠南县设立卡的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还款没有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的现实,由于村里部分低收入家庭未能及时还款,银行直接从卡中移除了低收入担保。
接到群众的消息后,国营监察厅初步核实,并移交江苏省政府核实。
江苏省政府指示连云港市政府在接到国营监察厅移交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核实。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灌南县农村商业银行在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时签署的《个人信用借款合同》规定:“借款人应在每个还款日前将款项存入账户,贷款人可直接从账户中划转贷款本息”。由于系统设置自动扣款,申请贷款的4户贫困家庭被系统自动扣款,在还款日银行账户存款不足时,扣款总额为11806.84元。监管后,灌南县农村商业银行取消了对逾期扶贫贷款的自动扣款功能,并进行单独监控,防止再次发生克扣还贷低保等自有资金的情况。考虑到有相关档案和卡的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灌南县市政府已指示贫困借款人所在的乡镇垫付部分资金,以确保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