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咏臻组织办案检察官共同会商案情。
扬子晚报网4月28日讯(通讯员卢志坚、孙、记者)说起“蓝月亮”产品,它们是众所周知、被大众认可的。然而,多年的高市场份额也引起了犯罪分子的羡慕。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在办案中,通过加强风险研判,及时提醒知识产权权利人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风险,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2020年7月,姜堰区的王女士在微信上搜索洗衣液卖家,很快就收到了加好友的消息。对方声称她是“微信生意”的销售冲动,价格比普通渠道便宜很多。王女士持怀疑态度,向对方购买了“蓝月亮”洗衣液。收到货后,她发现与之前从超市购买的同类产品存在差异,于是向区市场监管局报案,随后相关线索被移送公安局调查。
姜堰区检察院及时派出人员提前介入,办案检察官分析,从对方销售洗洁精产品为“微信业务”的行为来看,涉案案件事实可能远不止这一条。
案件侦查过程中,检察官指导侦查人员全面收集整理微信聊天内容、转账记录、物流单据等重要证据。并“循迹”寻找线索。2020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杜某被抓获归案。经查,2020年以来,杜某通过不正当渠道购买“蓝月亮”等假冒注册商标的洗衣液、柔顺剂、皂粉等洗涤剂产品,通过微信联系、物流运输等方式销售给多人,累计金额16万余元。
检察官在审查处理该案时注意到,假冒销售洗衣液等日常清洁用品的成本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假冒侵权。从生产企业的角度来看,也要强化商标权保护意识,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直接代表着企业形象和产品服务质量。打造知名品牌,助力企业发展,离不开商标权的积极保护。”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曙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家华告诉记者,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
2020年11月,姜堰区检察院向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发出《刑事风险提示函》号文,建议该公司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做好防伪技术的推广应用,有效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同年12月4日,该公司专门发来感谢信,感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警示经营风险。
2021年4月,杜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随着电商销售的兴起,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特性,给企业自身的权益保护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维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院的《刑事风险提示函》处理及时。公司打假团队将进一步主动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联动,积极提供打假线索,努力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积极探索新的打假技术,进一步增加商标侵权成本。
蒋家华建议,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设立专门的商标管理部门,落实商标申请、印制和使用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商标侵权监测和市场调查,依法及时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此外,相关执法和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