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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产品需要注意的问题,代理产品网站

微商代理谨防:

上“船”容易下“船”难!

导言:

近年来,由于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东风,受进入门槛低、利润可观等因素的影响,微信商务代理日益成为年轻人创业的首选,在朋友圈也开始流行起来。但是这种销售方式很难监管,对消费者没有好处。对于微信业务代理来说,也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风险,比如代理的商品质量是否有保障,价格是否真实,消费者退货等售后服务是否有保障,甚至是否按合同约定退出代理都是合乎逻辑的。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事实

2015年,某科技公司(甲方)与刘(乙方)签订《代理商合作合同》协议,“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公司产品的代理合伙人,乙方负责销售甲方授权的产品,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当甲乙双方合作期满,相应产品销售终止,且乙方确认不再销售甲方产品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还相应部分履约保证金,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刘按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1万元。

合同到期后,当刘找到某科技公司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时,该公司不断推脱,拒不退还。刘将该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其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判断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科技公司退还刘履约保证金1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该科技公司不服,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中院驳回该科技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法官的演讲

刘与技术公司签订的代理合作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有效的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技术公司应在合作合同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微信业务代理有风险,谨慎选择。代理人要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做好功课,做好检查,了解相关代理产品情况和相关公司资质。同时,注意保存交易和代理谈判时的聊天记录。此外,相关行政部门要与时俱进,加强对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加大监管力度。

文字:李楠编辑:谢卫辉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