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们今日栏目曾报道过超市促销员需要为超市免费搬运货物的新闻(林克:不是超市员工,但你必须帮助超市?为什么推广人有双重身份?),接下来的这条新闻还是和超市有关,不过这次是超市保安必须推销洗衣液。
两个月前,王先生在胶州新源购物广场超市应聘兼职保安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前几天因为个人原因,从单位辞职。但是当我辞职的时候,我发现离开并没有那么简单。
王先生:“让我提前一个月说,要卖立白洗衣液,六套立白,一套七十,六套四百二,他说如果你卖不了,你就必须自己买回去,就是你辞职也得买回去。”
王先生说,他的月薪只有1700元,他很难接受扣除400多件超出工作职责的事情。他还说超市的每个员工不管职位高低都要卖洗衣液。
记者还随机采访了几位员工。他们告诉记者,为了完成卖洗衣液的任务,他们想尽了一切办法。
记者和王先生一起找到了超市的人力资源部。关于卖洗衣液的问题,工作人员说这是每个员工的职责,每个人都要做。
工作人员:“这是公司的工作。不是说你只有当保安的时候才站在那里。如果不做其他工作,就是正常的工作范围。”
随后,记者向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了王先生的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论是提前30天辞职还是因不卖洗衣液被扣款,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人社局称超市行为不合法
随后,记者向反馈了王先生的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论是提前30天辞职,还是因不卖洗衣液而扣款,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用工。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和其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我们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举报。”
胶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