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支付300万元,乙、丙各支付100万元合伙创业,约定“Q拿多少股份”。三年后,B和另外两个人不同意,离开了。甲、丙要求乙退股,乙不同意,理由很充分:
1.这20%的股份是自己真金白银买的,撤退是不合理的
2.无论是《公司法》还是《公司章程》都没有规定股东离职时应当退股
后来,A和C提出回购B的股份,但J的双方正在争论,导致在可预见的未来撤回股份
需要签订股东合作协议才能开始合伙。协议应明确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如何退出、退出J格及退出时间
甲支付300万元,乙、丙各支付100万元合伙创业,约定“Q拿多少股份”。三年后,B和另外两个人不同意,离开了。甲、丙要求乙退股,乙不同意,理由很充分:
1.这20%的股份是自己真金白银买的,撤退是不合理的
2.无论是《公司法》还是《公司章程》都没有规定股东离职时应当退股
后来,A和C提出回购B的股份,但J的双方正在争论,导致在可预见的未来撤回股份
需要签订股东合作协议才能开始合伙。协议应明确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如何退出、退出J格及退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