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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创业补贴去哪里申请,烟台公司创业补贴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YMG全媒体记者钟嘉林通讯员刘永顺

连日来,团委正大力推进“玉鸟工程”就业服务季和“玉鸟归来扬帆烟台”2021年云招聘活动,服务青年学子来烟就业、创业、实习实践,搭建辉煌舞台,放飞青春梦想。

今天,共青团中央编制了《烟台市新人才政策解读》和《烟台市人才政策电子词典》,里面收录了各区市人才政策等充满干货的政策信息。让我们看看!

青年人才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希望。为此,烟台市立足打造青年人才事业的“第一站”和实现事业的“梦想工厂”,在“人才新政”中出台了专门针对青年人才的补贴政策。医生综合补贴最高65.8万,为全省最高,努力让“相聚烟台,共赢未来”成为烟台城市发展的鲜明标志。青年人才补贴政策解释如下:

关于购房补贴

“人才新政”中的购房补贴政策是在延续以往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重点调整完善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的范围和标准,重点提升企业引进人才的待遇水平和竞争优势。

此次“人才新政”中关于购房补贴的政策规定

提高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对首次新引进我市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生、硕士生、“双一流”高校和世界200强高校(QS)本科生,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包括大学、研究所和公立医院在内的机构的住房补贴政策没有变化。对首次引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级烟草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将继续执行盐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的住房补贴标准,即2万元、4万元、6万元。

此次“人才新政”中购房补贴政策的变化和特点

(1)补贴对象有所扩大。在以前的政策中,最低购房补贴是给予研究生的。本次“人才新政”将企业购房补贴对象扩大至“双一流”高校和世界200强高校(QS)本科生,补贴标准为5万元。

(2)补贴标准大幅提高。首次将企业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由2万元、4万元提高到10万元、20万元。

社保缴费要求不同。以前的住房补贴政策要求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这项“人才新政”要求在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补贴。不足一年的,暂不受理申请。

之前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中关于购房补贴的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落实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意见》(盐人社发〔2017〕8号)规定,2016年9月30日后,新引进烟台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烟单位)就业创业和新购商品房。高层次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万元延人社发〔2017〕8号文件中的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底。

关于生活补贴

“人才新政”中的生活补贴政策是一个新的人才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2020年6月1日后首次引进我市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和世界200强大学(QS)的本科生,补贴标准a

size:15px;">答:首次新引进是指引进人才第一次来烟就业,在政策施行日之前未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缴纳社保,如果之前有过就业、社保缴纳记录,则不作为首次新引进。


问: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可以同时申领吗?


答:可以同时申领。


问:“人才新政”中的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从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申请?


答: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因新政要求必须缴纳社保满一年,因此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应在一年后即2021年6月1日起开始申请。2020年6月1日之前新引进人才,符合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的,申请购房补贴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问:以前申领过购房补贴,这次可以按照“人才新政”再次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凡是在2020年6月1日“人才新政”施行前新引进来烟就业的人才,无论是否申领过购房补贴,均执行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购房补贴属一次性补贴项目,已经申领过的不能再次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但尚未申请的,应该抓紧提出申请。


问: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是否可以按新政享受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


答: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不享受生活补贴,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万元。


问:社保缴纳时间必须连续缴满一年吗?


答:“人才新政”规定社保缴纳时间必须满一年,但并非要求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缴纳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问:购房时间有什么要求吗?


答:购房时间必须在政策施行日之后。具体讲,如果依据“人才新政”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须在2020年6月1日之后;如果依据烟人社发〔2017〕8号文件规定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须在2016年9月30日之后。在政策施行日之前购房的,不能依据该房产申请购房补贴。


以上解读最终以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准。其它未尽事宜,可拨打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咨询:0535-6903206。


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