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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创业做什么好,退伍军人创业扶持项目

剑客行者三剑客

三个火枪手;文字来源于网络

非转岗计划中退役军人安置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退役资格,另一个是退役金。其实还有一件大家都很关注的事情,那就是退休后的就业创业。

退伍军人事务部成立后,非常关心退伍军人的就业和创业问题。比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已经下发,《退役军人保障法》里面有专门的章节讨论就业创业。各地也采取了许多措施,如建立就业创业基地、建立创业导师制度、组织招聘会等。

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措施政策的“水平”普遍不是很高,以“意见”、“通知”等为主。这是无法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退役士兵安置暂行条例》关于安置的相关规定的地位和分量相比的。

原因是一方面是定位不同。过去重视退役军人的工作,所以其资源和力量也向退役安置倾斜。至于就业创业,被认为是小众工作,是退役军人自己的事。所以自然投入不多,其配套法规主要是引导和倡导。

过去,另一方面是观念上的问题。人对跳槽和自主创业不够重视,更关心的是退休和安置问题。因此,用措施、法规这样沉重的文件来规范移民工作是必然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安置工作涉及的利益和部门多,需要有规范的政策支持。安置工作涉及准备、待遇、资金等环节,且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工作。自然,用更高层次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可能会更好,更有利于工作开展和权益保护。就业创业,因为没有强制性、任务导向的要求,相关政策是有的,只需要鼓励和引导举措。

">但是,随着退役军人工作的发展,特别是军人职业化改革的深入之后,未来可能转业安置将不再是退役工作的主要模式和关注热点,就业创业则是一个新的工作重点。


比如,军官退役安置的四种方式中,退休之外,复员和逐月领取退役金是就业创业涉及的方式;而军士和义务兵的安置方式中,由政府安排工作和退休是少部分人的选择,大多数都会选择自主就业和逐月领取退役金。而逐月领取退役金这种退役方式的设定,其实也是鼓励退役军人在具备基本保障的情况下,能够主动积极创业就业,为社会再立新功。


既然就业创业对退役军人工作如此重要,既然就业创业会是未来退役军人工作的重点和重心,那么就应该有相应的、和其地位相符合的法规制度配套相配套,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然而现实中,这方面的政策制度法规是缺乏的,也是分量不足的,呈现出数量少、内容少、分量轻、缺乏保障力度和硬度等特点,值得深思。而缺乏法律保护的就业创业工作,其发展的持续力和获得感不足。


所以有人建议,应该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立法工作,建立一套完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的法规体系,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发展。


相信,这也是很多退役军人,特别是逐月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复员军官的心声。


这几天,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了“2021年课题研究公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的立法工作已经开始了。


公告中“司级课题”内容中有一个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立法研究”。


这个怎么理解?


一是研究。也就是这项工作是一个研究探索的阶段,也就是对相关问题有了初步方向,但是要对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梳理,为今后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二是立法工作。也就是研究方向,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方面的立法工作。这意味着为就业创业工作立法,是部里的一个理念和设想,也是朝这方面努力探索。


三是促进工作。虽然立法工作是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但是这项立法工作的目的,不是禁止什么、明确什么,而是为了促进退役军人工作的发展,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并保护好就业创业中一些基本权益,明确好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所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的立法工作,看来是已经开始“启程”了。而这一立法研究的背后,也让剑客读出了很多。


虽然就业创业工作不是任务型工作,但是依然需要法律支撑,才能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就业创业工作法制化的发展趋势,意味着未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标准等,会有一个更为统一、规范的工作模式和程序,避免一些问题的发生。


立法的背后,一方面是规范化的工作和管理,另一方面也是更好保护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中权益,提供更好服务保障的决心和举动。


未来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的立法工作,可能会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统一性。就是对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的工作内容、标准、程序、权限等进行明确,确保全国一个样,提升可操作性。


规范化。就是将工作流程、标准固定下来,让各项工作开展的正规有序,避免一些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中的服务保障更加到位规范有序。


服务性。就是相应的法规,并不以处罚教育审批为主,而是以服务保障为主。所有的设置,包括处罚的内容,也都是为了更好服务保障,为就业创业加油助力。


发展性。也就是未来的法规中,既有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和处置,也会兼顾工作的发展和规划,让退役军人可以享受到现有的优待优惠,为将来的与时俱进和更好保障打下基础。


所以,有法可依后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值得期待,也必定会越来越好。


当然,虽然有了相应的课题研究,也不意味着这方面的工作会立即开展,也不太可能立即就会见效。毕竟,就业创业工作本身的发展,还处于一个初级和探索阶段,还不够成熟。而逐月领取退役金这样的退役方式对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影响,以及逐月人在就业创业中需求,其实也还需要时间的检验和了解,需要大家的耐心和信心。


而就业创业工作立法研究工作的开展,也给逐月人员一些启示,那就是你对未来的规划,对就业创业方向的选择,也需要建立在学法用法以及依法方面。要把现有的规定政策学懂弄清,真正搞清楚后再做决定。切勿低着头走路,闷着头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