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这么说
现在是年轻人的世界
在创业的年轻战场上,
他们有梦想
他们充满激情
但同时
他们也充满了困惑
前路布满荆棘
资金不足,信息不合理.
像路障一样。
让兴高采烈的年轻人失望
那一刻;立刻,马上;一……就……
有这样一个机会
让你获得大量的风险投资支持
让你得到专业导师的指导
让你拥有创业培训、项目融资等服务
你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没错。我给你发福利
阜阳市2019年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正式开始了
为贯彻落实《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2019〕3号)精神,鼓励和支持更多大学生在襄阳创新创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团委将于2019年继续组织实施支持襄阳大学生创业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保留学籍、离校创业的)。
(二)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2015年6月以后毕业)。
(3)香港、澳门、台湾、外国及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回国。
上述对象首次在襄阳市设立企业、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资助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资助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其必须与法定代表人在银行开户许可证上一致。
(2)2018年11月30日前后办理工商登记,2018年12月1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不发生变更。
(三)吸纳三人以上(含三人)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三个月以上工资的。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记录。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并具有带动就业的能力。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t-size:15px;">(二)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三)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可上传“开户许可证银行回单”)。
(五)至少2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填写《企业安置就业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六)上述2名员工2018年12月1日以后任意三个月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记录或工资发放财务证明。
(七)《项目商业计划书》。
(八)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
(九)申报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港澳台、外籍高校毕业生提供护照,无需提供(九)项资料。
(十一)《襄阳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A4大小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原件。
(十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无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4月10日至5月31日)。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日期前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查(5月31日至6月30日)。各地人社部门会同本级团委、各高校,对所收集项目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初审,填写《襄阳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襄阳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附件4),确保申报材料和创业项目的真实可靠。6月30日前,各地人社部门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团市委联合对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评审。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拟扶持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需通过在襄阳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
(四)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团市委根据评审团意见,拟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名单,具体包括扶持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扶持金额等,通过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从入围项目中遴选出10个项目进入决赛,决赛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四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未进入决赛的入围项目给予2万元资金补助。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赛前辅导:为十强入围项目团队举办“大学生创业训练营”,进行赛前量身打造和专业培训,帮助项目宣传造势,营造氛围。
(四)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人社、财政、团委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密切合作。要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确保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大学生能按时进行申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时间节点,及时进行提交汇总。
(二)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资料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创业者要诚实守信,填报的资料必须完整,申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提供虚假资料、重复获取本扶持资金等骗取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失信者名单,今后不再受理此人此项目申报。各级人社、财政、团委部门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并将失信人员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级人社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和各高校为项目审查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查和实地考察工作,认真审查把关,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资料真实可靠。项目审查工作采取痕迹管理,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单位或个人;对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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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 樊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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