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霸屏整个商圈无疑是万科股权之争.的大起大落自最高能源部成功拿下万科第一大股东的位置后,万宝股权之争愈演愈烈。
2017年,有一部很受欢迎的电视剧叫《人民的名义》,里面的一个主要情节是大风厂与山水集团之间的股权纠纷.最终,大丰工厂破产了。陈岩和郑希坡不想看到数百名工人被解雇,所以他们决定建立一个新的大丰工厂。随后的问题是新大丰工厂的持股问题。
因此,如何设计股权结构,防止企业陷入控制权和分配权的内耗和困境,成为初创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应该设计合理规范的股权结构,这不仅是出于商业考虑让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也是基于法律规范更好地保护公司创始人的利益。
什么是股权架构设计及其必要性
股权设计是公司组织的顶层设计,解决了谁投资、谁做、谁受益的问题。股权设计可以绑定创始人、合伙人、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利益,从而建立强大的竞争优势。股权结构的合理设计,可以明确股东的权利和责任,科学反映股东对企业的贡献、利益和权利;同时,有助于维护公司和创业项目的稳定;当企业未来融资股权被稀释时,合理的股权结构有助于保证创业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
股权架构设计基本原则
,股权结构设计的热门点是股权分配问题。既然这个问题如此重要,在设计过程中有没有什么规律可循,应该掌握哪些基本原则?首先,股权分配应当做到相对公平。,认为,股东的持股比例应该与其对企业的贡献相对应。如果贡献大,适当多点,贡献小,那么自然就会少点,这样才公平。
例如,其次,避免均等,以防僵局。,有两位创始人各占50%,三位创始人各占33.3%。这些是企业家精神必须瓦解的经典所有权结构。即使两个人一起开始,其中一个也会在奔跑的过程中成为真正的老板。因此,公平分配必须有区别,必须选择一个“领头哥”,以确保决策话语权。
在而后,分期兑现,共同进步。.创业的道路上,选择一个合适的合伙人并不容易事实上,如果几个创始人一起创业,其中一个人会在几个月后离开,等到其他合伙人最终取得成就后再回来享受他们的成功,这对其他创始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必然会引发争议。因此,分期兑现股权更有利于创业团队的共同进步。
最后,股权分配还应当为企业未来进入资本市场而做好准备。的企业家希望企业能越办越大。在这个过程中,对外融合绝对是不可或缺的
资,引入风投机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风投进入企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分得一杯羹后全身而退,那么如何在引入风投之后又让他们顺利退出,这就要求企业在股权架构设计过程中提前设定好合理的退出机制,这样才能避免"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尴尬局面。股权架构具体设计步骤
第一,定对象。
一个企业通常可以分成这样几类人员:企业初创期的创始人、合伙人、扩张期引入的投资方、员工。既然一个企业涉及这些人员,那自然而然就在这些人员里面分配股权了。在这些对象中分配股权时,主要有三大参考要素:
- 1、资本(也就是出了多少钱)
- 2、人力(这里的人力包括技术技能、知识产权等等)
- 3、资源,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脉。
其中资本股属于一次性投入,我们称之为固定贡献,而人力股、资源股我们将其定义为可持续投入,属于可变贡献,只有综合参考资本股,并量化人力股、资源股才是股权分配的成熟模式。需要注意的是,在给企业员工分配股权的时候,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留住人才,即股权激励,如何确定被激励对象也是企业应当考虑的问题。
第二,定比例。
- 67%(三分之二以上):绝对控制权
- 51%(二分之一):相对控制权
- 34%(三分之一):一票否决权
这几个数字被定义为股东生命安全线。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几个数字代表着股东在公司的话语权。
如果某股东在公司占股达到67%,即表明该股东掌握了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在公司里不论什么大大小小的股东会决议都是由他说了算,且能形成有效决议。
《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股东占股达到51%,即意味着股东掌握了公司的相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公司的一般决议,例如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会成员等等。
如果股东占股达到34%以上,我们就说他享有一票否决权。综上,笔者建议企业在初创期一定要保障创始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并且对股东一票否决权的赋予要慎重。
第三,定合理的退出机制。
在创业过程中,创始合伙人退出的情况不在少数,因此需要考虑常见的退出因素,例如创始合伙人主动离职、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职务犯罪等,所以必须设计退出后公司收回股权的机制,以便进行二次分配。此外,退出模式还应当考虑合伙人离异、死亡继承等情况。对于无法预料的因素,必须提前设计应对方案,如此才能减少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综合以上内容,我们不难总结出股权架构设计的几个注意事项,分别是:
- 不单纯以出资比例作为股权分配的依据,而应当综合考虑资本股、人力股、资源股。
- 保证团队的灵魂人物的控制权,初创期最好占股67%以上达到绝对控股,等到企业发展壮大了那么保证其占股51%,以达到相对控制。
- 控制外部投资比例,防止期间股权被严重稀释。
- 预先设定股权退出机制。
- 预留用于激励员工的期权池。
《韩非子》里面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己之力,上君尽人之智。
企业家在自己的公司里面就好比一国之君,要想做上君尽人之智,就得学会统领全局,把握公司的控制权;合理扩张,选择合适的投资人;知人善任,进行股权激励。因此,于初创企业而言,合理设计公司的股权架构就显得意义尤为重大。
作者介绍:王大水,又名蓉少。85后法律工作者,曾为律师,后于某国有企业任职法务至今。思想介于儒家与自由主义之间。外表粗犷豪迈,实则善感细腻。奉行用理智的头脑做有感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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