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实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改革,这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36项措施之一。
当日,在深圳市企业登记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分局向“深圳市深圳经济特区祁门镇李记菜摊”新经营者李先生颁发了《办法》出台后深圳市第一张营业执照。他说:“牌照的原经营者是我妈。现在可以直接转给我了。我觉得市场监管局的新政策非常方便高效。希望政府能推出更多类似这样的便民措施!”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得直接变更经营者,新的经营者应当在原经营者注销登记后重新申请登记。深圳有大量个体工商户有更换经营者的实际需求。上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给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带来了不便和负担。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出台重要措施,允许个体工商户申请经营者变更登记,如经营场所不变且相关批准文件仍在有效期内,则无需提交与经营场所相关的批准文件。这样可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相关批准文件无需因经营者变更而重新申请,可以有效减轻个体经营者的负担,满足个体经营者自由灵活流转的社会需求。
收到新政策文件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汕头市监管局立即组织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进行宣传,需要变更的经营者积极响应。深汕局工作人员也主动上门服务,在商户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指导,现场工作,收集相关申请材料。在深圳市企业登记局的大力支持下,当天上午11时20分,深圳局发放了深圳市第一张由个体工商户变更的营业执照。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20日制定,包括企业“休眠”制度、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等6个方面的36项服务措施,均为全国首创。加快营造市场化、法制化的国际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做好“六稳”和落实“六保”任务,为市场贡献力量(央视记者赵静刘帆邓犹达)
(编辑赵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