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4月24日电记者24日获悉,为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在宁夏创业,激发其创业创新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学生在宁夏高校开展的创业项目以及学生毕业后5年内开展的创业项目,将进行评选奖励。根据示范引领效应和经济效益,将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分为自治区、市、县三个层次。大学生这一创业最具活力的群体,其创业创新的内生动力将通过评价和奖励进一步激发,营造良好的“双创”氛围。
《办法》明确对各地选派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万元、7万元、10万元的资金奖励,并颁发“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标志。同时,《办法》进一步明确,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创业者(或创业实体),只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即可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的金融贴息贷款。通过财政奖励和创业担保贷款两种有效工具,可以解决大学生创业阶段的资金短缺,实现人才和项目的双丰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