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
工程建设审批,时限怎样减半(政策解读)
审批程序很多,难度大,耗时长。批准一个项目需要十几个单位.近年来,“精简行政、下放权力、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改革,大大降低了企业开展业务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但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难度依然相当突出。2017年,中国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排名第78位,其中“建筑许可办理”指标排名第172位,在10项评价指标中排名最后。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减半”。为实现目标,如何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划分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复杂,审批效率不高。一个重要原因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不规范、不科学、不统一。预审批和系列审批项目太多。部分地区仍有前置审批事项。现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打破部门壁垒,统一审批流程,大力推进并联审批。此次改革重组设计了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审批流程。
此次改革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设立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审批项目的细节在每个阶段都有规定。“每个审批阶段都要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5月,全国16个地区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其中,北京、上海等试点地区对中小社会投资项目提出了较好的改革措施。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对于技术简单、对公共安全影响不大的中小社会投资项目,可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评审事项,缩短审批时间。
从试点到全国推广,改革时间表已经确定:2018年,按照规定程序,试点地区审批时间将减少一半以上,从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少到120个工作日;2019年,我们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试点地区审批项目和时间进一步压缩;2020年,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制度。
减放并转调,部分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在明确审批流程后,如何精简各个审批流程中的审批事项?此次改革提出了“降、放、并、调、调”五字策略。
“减”和精简审批项目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项目和前置条件。确需保留的事项应当减少,制作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外无审批。目前明确取消建筑合同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发布”和委托审批事项。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下放或委托下级审批的改革措施。分散审批事项要统筹兼顾,做好配套衔接,确保
“调整”,调整审批顺序。完善制度设计,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项目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提前申请安装供水、供电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直至核发施工许可证。
此次改革还将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府先告知建设单位具体建设要求,然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要求和国家标准做出书面承诺,再由审批部门直接做出审批决定,有利于项目前期
落地、早开工。“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而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都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五个一”打通梗阻,审得快还要管得好
真正让“放管服”发挥效用,除了各个审批环节、审批事项“瘦身”,还需要整个审批体系打破梗阻,实现“血脉相通”。此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来构建完善整个审批体系。
“一张蓝图”统一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图纸坐标和空间管理信息,“一个系统”连通各部门审批系统,“一个窗口”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一张表单”制定各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一套机制”建立审批改革、协调、督办督查的完善工作机制。
精简、压减,不意味着对质量安全的放松。改革后既要审得快,也要管得好。这次改革要求各地加快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比如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同时,政府必须要加大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要及时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其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要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此次改革还强调要对中介和公共服务机构加强管理。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虽然不属于政府行政审批,但却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的重要部分,也是企业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环节。住建部表示,要下大力气全面整顿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市场,要求所有中介机构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和时限,用信息化手段对中介服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收费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记者 赵展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