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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好项目农村养殖 生态养殖项目创业计划书

代表孟:

收到了加快种养结合、促进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经与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协商,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优质高效全面发展,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推进农机装备创新。201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促进农业机械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部、工信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丘陵山区拖拉机关键技术研究及整机开发”等项目,推进山区农业机械装备研发。目前,我国农机研发规模居世界第一,专利申请数量居世界第二。二是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8亿元,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2021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将补贴范围扩大到15大类、44小类、172项机具。贵州省将丘陵山区急需农机产品采购补贴比例由30%提高到35%。三是提高农业机械化率。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614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进丘陵山区农田机械化改造。2020年,我国农业综合机械化率将达到71%,植保无人机等智能装备将得到更广泛应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农机装备创新,进一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稳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覆盖面,提高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二、关于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土地和金融政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推进土地有序流转。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号文,放开土地经营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9年,”

id="6542027287452194055" mention-index="0">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强化对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目前,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亿亩。二是强化用地保障。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2021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内统筹布局,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三是完善金融服务。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支持。财政部将中央财政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最高贷款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财政支持,发展普惠金融,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企业发展。




三、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




近年来,我部持续加强农技队伍培训,提升农技推广效率。一方面,加强农技人员培训。建立部省与市县分工协作机制,组织开展理论教学、现场实训、在线培训,持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水平。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脱产进修、在职研修,学习专业知识。2020年,累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20余万人次。另一方面,强化业绩考评激励。健全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及时更新知识技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非专业和学历较低的农技推广人员,开展脱产进修、在职研修,提升学历教育水平。




四、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打造高素质农民队伍。一方面,选派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人才下乡、科技下乡,传播农业科技,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目前,全国有几十万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业农村生产一线,领办创办了1.15万家企业或合作社,平均每年转化示范2.62万项先进技术,直接服务6500万农民。另一方面,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90亿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2020年培训人数超过65万人。联合教育部启动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鼓励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农民工参加高职学历教育,2020年扩招3.1万人。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五、关于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




近年来,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持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推动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方面,构建监测网络。2019年,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推进构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在全国布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控点4万个、农田氮磷流失监控点241个、农膜残留监测点500个,及时掌握农业生态环境动态变化。另一方面,完善监测机制。2021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加强长期观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持续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优化国控监测点位,组织开展例行监测,及时、准确反映各地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和治理成效。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