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中等职业学校补贴政策体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补贴、学校和社会补贴、实习补贴为辅。
每项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规定,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每年奖励学生2万人,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拨款
1.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每个学生每年2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按8:1.6:0.4的比例共同承担,不由区县承担。
3.发放形式:
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允许以商品或服务的形式抵消或扣除国家补助。
(3)国家免除学费
01资助对象:
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短训班、普通中等职业班学生,以及艺术相关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相关戏曲表演除外)。
02资助标准:
根据2012年6月30日前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对符合职业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核定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条件且符合国家标准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私立学校的学费比公立学校高,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如果学费比公立学校低,按照私立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学费是免费的。经费分担:省财政每年每生补助1600元,较高部分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
03发放形式:
开学时直接减免(免学费资金最终分配给学校,但不分配给学生)。
第二,地方政府资助
中等职业扶贫补贴
具有陕西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1.资助对象:学生入学。
2.资助标准:获得了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3.发放形式:是通过中等职业学生援助卡发放的。
三.学校经费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学费减免、勤工俭学、学校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四.社会保障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动词(verb的缩写)实习
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在企业和其他单位工作,领取一定报酬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