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 * *农机合作社。
第二条合作方式:双方共同经营,统一使用* * *农机专业合作社,统一服装、机械标识和宣传口径。甲方负责项目申报和土地资源整合,乙方负责运营实施。
第三条合作期限:年,从MM DD YY到MM DD YY。
第四条合作期间,甲方的农业机械交由乙方管理、维护、修理和操作,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和固定收益,如下表所示。甲方的农业机械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的农业机械加入合作社,机械作业收入归乙方所有.
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编号
模型
底盘号
坚实的第一年
固定收入
第二年
固定收入
第三年
固定收入
车辆押金
p style="font-size:15px;">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2.
3.
4.
5.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所有清单上农业机械的养护、维修、使用,统一购置保险等事宜。自农机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农机相关的所有事宜,由此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2.三年内中途脱离合作社,应交回使用的合作社农机,保证农机的性能和完整性,根据车辆实际情况扣除2000元-5000元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和农机维修费用。
3.负责农机服务的实际作业,在作业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配合甲方在浚县项目展示作业或者机械审验,甲方需要提前7天通知乙方:作业地点、时间、面积、投入机械数量。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以上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 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下边一般性约定,留作空白,根据情况自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