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是否有法律依据?何时子女有为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
还债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有些债务人就是不肯还债,债权人往往会感到无奈。这时,就要积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友咨询:
父母做生意欠亲戚朋友钱。现在他已经坐牢了,但是还有一些人没有起诉,所以有时候他们每天回家要钱,他们都有欠条。如果父母双亡。孩子没有偿还的义务。
徐永平律师解答:
父亲欠了钱,所以他不需要儿子还钱。
1、我国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子女没有义务清偿父亲的债务,除非继承父亲的遗产,同时继承父亲的债务,然后才有义务归还。
2.孩子的个人财产不用于还债,或者接受父亲的赠与,导致父亲还债,必须替父亲还债。
3.此外,法律明文规定,赌债不予认可。如果只有借条没有标注为赌债,那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借条是有效的。
4.如果父亲是正常人,不得不欠下债务,比如因父亲生病而欠下的债务、因修理自己的生活用房而欠下的债务以及生活费,子女应该帮助父亲还债,这是责无旁贷的。
5.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由其单独享有和承担。个人所负的债务及其造成的损害,由个人用个人财产独立偿还。
徐永平律师解析:
在什么情况下会偿还“父亲的债务”?
“父债子还”会发生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在父亲去世的情况下,继承发生在这个时候。子女继承父亲财产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还款以实际继承的继承金额为限。
第二,孩子为父母的债务提供担保。父母不履行债务时,子女作为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第三,父母恶意将资产转移给孩子。恶意转移资产是指在法律文书生效后,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
继承遗产就是继承债务,即子女在父母去世后继承遗产,需要在遗产价值内偿还债务。孩子的个人财产不用于还债,或者因为收到了父亲的礼物,不得不代替父亲还债。此外,法律明文规定,赌债不予认可。如果只有借条没有标注为赌债,那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借条是有效的。
根据《继承法》第33条第:款“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税款和债务的缴纳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应当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责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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